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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自己艾滋病还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可否定故意杀人罪?

刑事法律实务  · 公众号  · 法律  · 2021-07-07 11:28
来源 | 刑事实务明知自己携带艾滋病病毒而卖淫的如何定性根据《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05集第1133号案例编辑,撰稿:陈雯(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编:马岩(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一、基本案情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不公开审理查明:2007年1月,被告人王某经某县艾滋病性病皮肤病防治中心确证为HIV-1抗体呈阳性。2013年9月5日16时许,王某与陆某商定在出租屋进行性交易,嫖资为30元。陆某在未使用安全套的情况下与王某发生性关系。后二人被巡查的公安人员抓获。经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王某的HIV-1抗体呈阳性。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实施卖淫活动,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鉴于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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