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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闲置被收回抵押权人法律风险探析

东方法律人  · 公众号  · 法律  · 2019-10-14 15:36
东方法律人实践 · 研究土地使用权抵押是业务实践中常见的担保措施,虽有了足值的抵押物担保也并不能高枕无忧,实践中会存在诸多权利优先于抵押权受偿,比如工程款优先权、已交付大部分购房款的购房者资金返还权以及抵押登记前就已欠缴的税款等。除此之外,土地抵押物还存在闲置时间过长被政府收回的情形,闲置土地收回属于公权力的行使,抵押权属于私权利,两者之间的冲突为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冲突,收回有抵押权的闲置土地会导致抵押登记被注销,损害抵押权人的权利,此种情况下如何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本期内容是东方邦信置业有限公司 张奇《土地闲置被收回抵押权人法律风险探析》。本文从抵押权人角度就土地闲置被政府收回相关法律问题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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