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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误将月薪写成97000元 职员要求发放,法院这样判

新华网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9-22 14:05
在试用期内被公司辞退,孙先生拿着劳动合同状告公司未足额发放工资,要求赔偿两个多月的工资差额21万余元。原来,公司在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中将月工资9700元写成了97000元。记者今天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上述案件经法院审理查明,工资书写系公司笔误,驳回了孙先生要求赔偿工资差额的诉请。同时,公司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孙先生10230元。2015年7月6日,孙先生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一家公司从事生产管理工作,双方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写明:“试用期三个月内工资97000元/月,转正后工资9700元/月”。入职两个多月后,公司向孙先生发出《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开具了《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几天后,孙先生向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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