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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教授吴春明性侵事件:沉沦习惯之后就是狂欢

刘愚愚  · 简书  ·  · 2018-04-25 18:34

中国事,多少忧愤难平!用键盘敲出的谎话和饰言,竟然可以如此轻巧的遮掩血写的事实和罪恶。

在中国,犯罪成本是可以低到匪夷所思的;而知识分子精密的话语伎俩,竟然可以如此开脱惑众,举重若轻雍容平和的文字底下如刀如刃。

对于一个涉嫌性侵前科的“师者”,我们需要讨论的,理应不是该不该“加官进爵”续聘,而是要不要重启性侵案调查。蒙冤就还其清白;有罪就绳之以法,以彰显司法公正与人间基本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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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诱奸”(连“诱奸”这个词本身都是高明的概念偷换,中国法律并没有“诱奸”这个名目)女生的厦大历史系吴春明教授,时隔三年,风浪已过,又锦衣夜行般悄然的重登巍巍讲坛,职称依旧,中国考古学会的委员高衔荣膺不误,只是职位做了小调整对外宣称为“图书馆员”。大鳄归来,若无其事,意气光鲜,颇有藏风聚气、左右乾坤、偷天换日之神功。

理由是什么呢?感谢我们的教育界大师熊丙奇先生还看得起我们大众,出来背书,官腔官调,社论语言,新党八股,云蒸雾绕,而给出的唯一理由,就是“道德问题和学术问题”应该分清,“诱奸”只是道德问题,毫不影响吴春明“老师”的学术地位和大学岗位。

对于这种似是而非、混淆视听、 披着意识形态外衣,公然藐视人类基本价值的谬论,不管是熊是猪,我都会不假辞色直接予以批驳。

而从这些言论也可以看到,在当代中国,腐化分子与教育官员、大学机构、知识精英及执法者已然结成了利益同盟。中国的大学成为养鸡场、污水池,这些衣冠禽兽与“伪正人君子”责无旁贷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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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诱奸”不只是“道德瑕疵”,而可能是犯罪。

2004年吴春明“诱奸”女生案事发时,舆论轩然大波,一直呼吁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包括是不是有侵占课题经费等问题,但是厦大可能出于平息事端挽救声誉的目的,并没有让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只是按师德问题做了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的处理,并允许吴春明继续从事学术研究。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大学机构无良推责、司法不作为的丑闻。

也正因如此,吴春明“老师”在涉嫌性侵之后依然全身而退,依然是高级知识分子的一员,依然是学界名流,依然是“光荣的”人民教师;然后,今天的熊丙奇大师拿因为司法不作为所导致的结果来辩护“吴老师”只是“道德瑕疵”,所以无损“吴老师”的“学术地位”和“教育职务”,这种倒果为因的荒谬言论竟然出自著作等身的“首席”教育学者之口,真的,中国的教育真的还有希望么?

姑息罪恶就是蹂躏正义,也是鼓励罪恶。法治、学术、道德,绝非上流社会掌控话语权的“有识之士”的“庙堂之论”,法治、道德、教育、大学的游戏规则需要全民参与,法治的受惠者更应该是那些“处江湖之远”的弱者,而不是沦为精英阶层的私家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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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学术\教师与道德规范从来都是双面一体,并非决然两途泾渭分明。

无论中西古今,就理念而言,净化人心、净化社会,推尊道德,都是教育\学术的主要目标之一。“大学”、“教师”、“学术”“这些名称,历来都天然的粘附着“道德”附加值。大学也好,学术也好,教师也好,都是社会公序良俗最核心负载者。

让我们“睁开眼睛看世界”,选取一些类似案例,看看中国大陆之外的高校在遭遇类似案件时会做何处理。

1,2000年,香 港中文大学中文系教授黄维梁,因多次殴打妻子及女儿,经校董会委任的由六人组成的校董会委员会调查证实,并经开会讨论后,决定立即革除任教二十四年的黄维梁教授职务,永不录用,即时生效。港中大校方宣称,大学与学术机构不仅是教书育人之地,应同时代表社会的良心,绝不能接受任何形式的暴力和道德失范。

蒙香港友人告知,香港的教师,包括补习学校,每年都会被要求去一次警察局按指纹,看有没有性犯罪记录。以此监管、检测、杜绝校园任何性犯罪事件。

2,2015年,加州圣克拉拉市四名女生举报遭受老师的的性骚扰,当地常青学区(Evergreen School District)立即提起诉讼,声称对自己保护学区内的学生负责,很快,圣克拉拉市高等法院最终判决该名为钱德勒的老师犯有猥亵罪,判处其75年监禁,责令其赔偿1500万美元。

实际上,在美国,高校教授若和学生恋爱,会被断然开除,即使不是同一院系的,而且终身禁入任何大学再任教职。这样保障学生权益、校园风气、学术理想,运用铁律一般的制度来消除教授对学生骚扰的可能性。

3,我们这里呢?“诱奸”、性侵只是“道德瑕疵”,风淡云轻,潇洒故我,职务依旧,学术地位总有人维护,所有的师德、学术、大学,都不过是用来颠倒黑白官官相护的一种符号性的话语工具罢了。

我努力指出:学术独立的挡板不应该粉碎为大是大非问题的涂抹脂粉。我希望熊丙奇先生这类社会名流,这些掌控言论之柄者,能多闻阙疑,能慎思明辨,即便不做社会的良心,也别傻愣的充当罪犯的辩护士;而大学也不是藏污纳垢之所,不是你们这些施暴者雍容揖让的表演之地;厦大图书馆更不是姑息养奸的福利院、强奸犯的收容所,仿佛一登馆门,前世今生的所有罪孽一笔勾销,立地成佛。

真的,名重四海的熊丙奇先生,您的慈悲与宽容,似乎更应该给予那些“被侮辱与被损害的群体”——比如那位冒着牺牲自身名誉和前途的危险勇敢出来指证,最终欲告无门欲哭无泪的被性侵女生;而不是端坐在温暖如春的洋房里,摇曳着美式咖啡,事不关己夸夸其谈着一些堂堂皇皇的大道理,欲盖弥彰的将人心公理,私相授受、慷慨赠予你的那些学术名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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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说,“楼下一个男人病得要死,那间隔壁的一家唱着留声机,对面是弄孩子。楼上有两人狂笑;还有打牌声。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着她死去的母亲。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

在2018年,在宣称有5000年“文明”的国度,我们谈论一个性侵案件,竟然如此平和、宽容、和善,甚至优雅,像在人群中观看一场烟花表演。

是多元,是文明,是理性,还是悲哀,还是愚昧,还是麻木?

可笑我还妄想着大众还有基本的良知和是非判断。一个性侵涉嫌犯丝毫无损,已经是滑行到社会溃败的底线;而今晚,我竟然还需要在这里呶呶不休的论证这样一个“人”不该继续“教书育人”,悲凉之雾透窗而来,丢人呐,丢人呐。

我不想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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