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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说刁民_作者:邵明

房作者_0970  · 简书  ·  · 2019-03-26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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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民、刁民、暴民三民主义

现在有些御用媒体,对爱提意见者赐予刁民称呼。说有些教授,大V,大炮自以为是,拿着国家的俸禄,找国家的茬,还自称谓公知。这是拿起筷子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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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小平同志说过:“要允许人们拿起筷子吃肉,放下筷子骂娘。”我没有考证过。这句话肯定听说过,骂娘一定是刁民我不敢苟同。

有刁民必有顺民,有刁民也必有暴民,我把它称为三民主义。有肉吃就满足的是广大劳苦大众,我把他们称谓顺民。有肉吃还要骂娘的我暂且也把他们称谓刁民。吃不到肉要造反的我把他们称谓暴民。这个三民主义成为现在的常态,是可悲的。普世价值观里有一个公民,我没有找到,听说我国宪法里有,可我没有读过宪法,我也暂且算是个妄民。

四大名著里有一部《水浒》,用它来解释三民主义很管用,而且易懂。因为是名著,我只能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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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宋江、卢俊义、吴用为代表的是刁民。因为他们都是有肉吃的朋友,以现在的标准来衡量是属于拿着国家俸禄的大V。

以李逵、鲁智深、武松为代表的是暴民,因为他们不用武力是吃不到肉的。

以林冲、杨志、武大郎、为代表的算是顺民。

林冲、杨志被逼做暴民也属正常,因为这个三民主义是不稳定的常会相互转化。在哪王候将相宁有种乎的年代里,很难走岀这历史循环,社会也很难稳定,有人预言:八到九年乱一次吧。

我是戏说,问题是有刁民说:现在还是这个三民主义,连中山先生提岀的三民主义都没实现。不是我妄议,我想不通的是,当下还会有刁民。

我肯定是顺民,顺了一个甲子了。有肉吃肯定做顺民,三年自然灾害没饭吃也做顺民。十年“文革”争先恐后的抢着做顺民。在高压下人的本能是求生成,没有了做刁民的想法,做暴民又不敢。就像林冲老婆被人家逼死了,也不敢做暴民。

现代的暴民,我文革时期见过,双方武斗算不算,把老师打死算不算,我看算。还有就是近来发生的滴滴打车强奸杀人案,昆山纹身该杀案,黑社会性质的群斗案,这些都应算是暴民行为,危害极大。

难以定位的是三民主义里的刁民。他们有肉吃,为什么还要骂娘?我现在作了研究,是否有道理与大家商榷。

还是拿《水浒》来研究,宋江只反贪官不反皇帝,跟贪官怼上了。

清官治下一般国泰民安,如北欧都是“顺民”。

庸官治下就会岀现暴民了,如委内瑞拉,叙利亚。

《水浒》里的及时雨宋江,他是我小时候崇拜的英雄,说他是刁民,我很难接受。经过研究他跟贪官怼上了,因为他知道当官的潜规则,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他也想升官发财,但正常的渠道给堵住了,高俅们说他是刁民要办他,逼着他从刁民变成暴民。所以,我认为官府说的刁民是贬义词,而我经过研究认为是你官逼民反,刁民是褒义词。

如果我们像北欧一样的,我们有必要做刁民吗?如果官员不贪,法制建全,民意通畅,他宋江会成为刁民吗?有肉吃还要骂娘,肯定是有看不愦的地方,这些骂娘的不是刁民,是为民请愿,他们是有公民意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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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娘,是百姓的发泄,某种意义上是爱护,甚至是尊重;说明百姓仍然把政府看做是人民的政府。如果矛盾到了极点,百姓都 沉默,那将是更可怕的。古今中外,朝代的更迭,政党的轮回,都是百姓说了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千年的帝王尚懂,我深信这个道理你懂、我懂、他也懂。

允许拿起筷子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这位老人家高瞻远瞩,是在培养人们的公民意识,是走岀顺民、刁民、暴民三民主义的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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