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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代表备案制正式执行!“带金销售”何时休?

华夏时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20-12-03 21:17
华夏时报记者 孙源 于玉金 北京报道“基于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公司决定对于在医院开展产品推广活动的人员进行备案……”11月份,在某大型外资药企就职的医药代表林东收到了公司发来的这样一则邮件,公司要求医药代表在月底前补充提交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学历/专业、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日期、个人照片。12月1日起,《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正式施行,医药代表7种行为被严禁,包括未经备案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未经医疗机构同意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等。据《华夏时报》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已有多家药企从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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