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前台办理入住的时候,李祥碰到了点小不愉快,这次出来着急,没带牙刷,前台说酒店不提供牙刷,需要的话,两元一支,梳子一元一只。
虽然不贵,李祥却心生不满,这么贵的酒店,这些服务应该是涵盖在里面的,虽然出于环保的考虑,但客人没有带的话,应该是有义务向客人提供的,总不能不让客户刷牙梳头的吧!
第二天早上,酒店正逢闹市,李祥决定早起一会,出去溜达一圈。
但到了门口发现,外面正在下雨,他没有带雨伞。
于是,李祥到前台借伞,前台说:“雨伞借可以,但需要收取一百元押金……”
李祥顿时火大,星级酒店一般都有雨伞借用的服务,正常不收押金,报房间号即可。
酒店的做法让他感觉到了人格上受到了侮辱,他是酒店的客人,已经预付了押金,为什么借个伞临时用用还要重新付押金?这是不信任他吗?
况且,他还没有退房,这是对客人的多大不尊重!
但是,酒店前台说,之前有客人借了伞不还,所以需要用一次收一次押金。
李祥回到了公司,写了份报告,这个酒店的基础设施,硬件配置均给了高分,唯独在服务一项上扣除了18分,给的考察结论是:不建议纳入合格供方,报告呈报给了总经理,总经理大笔一挥,选择了跟这个酒店条件大体一致,但服务较好的,以后公司几百号员工,到这个城市的出差,都是它了。
那这三元现金和一百押金,到底该不该交呢?
原创于2019-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