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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要不要承担责任?法院判了!

山东高法  · 公众号  ·  · 2023-12-09 11:20
▶每周三、周六,速览全省法院资讯封面新闻(图源网络 侵删)鲁法案例【2023】675■莒南法院: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要不要承担责任?法院判了!2020年4月2日,甲公司承包一处住宅楼建设工程,2020年7月7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将案涉工程中的外墙保温工程发包给乙公司,同年8月26日,乙公司与李某签订施工合同,将案涉工程以包清工的方式发包给李某。原告王某等5人受李某雇佣,为李某从事劳务活动,2021年2月22日,被告李某向王某等5人出具欠条1份,载明所欠工资的数额。后王某等5人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支付拖欠的工资,并要求甲公司与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五原告为被告李某从事劳务工作,李某向五原告出具欠条,载明拖欠劳务费的数额,五原告与李某之间成立劳务合同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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