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软件最早是为了减少重复劳动。
在冯·诺依曼提出软件存储的思想之前,编程意味着一群女工象电话接线员一样,在计算机的插线板上不停地插拔线图。
当软件代码存储在计算机存储器中后,就能重复调用。
那时,IBM预测全球只需要几台大型机就够用了。
这个局面直到微机出现才被打破。
记得小时看别人给Z80单板机编程,代码用家用磁带录音机存储,那时连5寸磁盘都没有。
写程序用2周时间,结果就是打印一个矩阵乘法结果。
微机发明后,计算机不再在科学家的玩物。平常人也能用计算机玩游戏,编报表。
20世纪80年代是单机软件流行的黄金时代。
那时为了防止盗版,采用了许多软件加密技术。
90年代随着互联网的崛起,单机软件逐渐末落。
互联网软件流行起来,软件认证需要连网或打电话。
财富的创造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产品的复制成本低,二是消费者基数大。
以娱乐明星为例,现代通信技术大大降低传播成本。
一场演唱会最多十万人参加,但是通过电视和网络,全球观众能轻易超过一亿个。
即使每个观众只付一元钱,一次转播也有上亿元的收入,还不算广告。
因此软件由单机向网络方向转变。那个在单机软件时代很牛的求伯君,尽管能单枪匹马搞 出个WPS,但面对当今形势不得不提前退休。
网络软件以电子商务、网络游戏为代表形成赢家通吃的局面。
在智能手机出现后,软件由网络端向移动端发展。
由于手机具有更大的用户粘性(用户上厕所都会带着手机),因此手机本质上就是物联网上的一个节点,不间断地采集用户数据,远比网络浏览器的cookie更精准。
但是手机软件还没有热乎10年,人工智能、深度学习、大数据等技术就粉墨登场了。
手机采集的大数据需要大数据进行分析。
软件范式是一个在集中与分散来回振荡的过程。
当软件的开发分散时,也会程序员积极性高涨之时,程序员感觉自己象街头卖煎饼的民工,一分辛苦一分收获。
但是资本出于赢利的目的,总是想提供集中服务,那时程序员就是机器里的一个锣丝钉,自己不知道应该获得多少收入,反正只能喝汤了。
而不会编程的马云却大把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