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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语文教材的选文类型(二)

微雨A  · 简书  ·  · 2021-03-07 00:30

1.“例文”  类型的选文

将选文看成“例文”,是中国自现代以来对语文教材中“选文”的基本定位,它是在对传统语文教材的批判中形成的。

夏丏尊提出,语文课程的内容应该是一个个的词句及整篇的文字所体现的词法、句法、章法等“共同的法则”和“共同的样式”,而“选文”则主要是说明“共同的法则”和“共同的样式”的“例子”。

“例文”本身不是语文课程内容的构成,它属于“用什么去教”含义的语文“教材内容”,具有可替换性。成篇的“例文”大致相当于理科教学中的直观教具,它给语文知识的学习添补进经验性的感知。我们知道感知教具并不是教与学的目的,而是要通过教具,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知识。同样,通常我们选的某一篇“例文”,用的其实也并不是整篇的文,在多数情况下派上用场的只是诗文或诗文读写的某一侧面和某一点或几点。一般情况下,无需对“例文”的字词句、篇语修逻常面面俱到。“例文”的实质就是将本来含有无限可能性的诗文,限制在一个特定的侧面、特定的点来作为例子。

其实,语文知识往往是“不能明确界定的概念”,单用一篇“例文”往往还不足以达到知识学习的目的,往往还需要用不同变式呈现多篇“例文”,以充分展示语文知识的内涵。魏书生老师曾在讲“怎样划分文章层次”、“怎样归纳文章中心”时,一节课上了十几篇“例文”。用十几篇课文来支撑和拓展一项或几项知识在语文教学上也是非常可取的。

2.“例文”的功能发挥方式

王荣生教授列举了英国“阅读故事”教材的一个内容。从内容的九项编排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1) 知识统率选文,选文主要起知识的例证作用。

(2) 例文只用“文”的某个部分或某些点的某个方面。

(3) 为了有效掌握知识,集中使用相当数量的例文。

(4) 讲知识与读选文穿插进行。

(5) 教材设计的所有活动都必须围绕知识学习。例如,在本单元中,写日记、写读书笔记,只是语文活动,而不是语文学习,它是本单元的教材内容而不是课程内容。也就是说写日记并不是为了达到写的目的,而是通过写掌握“课程内容”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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