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本平台由青岛某券商保荐代表人团队运营,团队专注新三板、IPO、并购重组等投行业务!业务区域不限,欢迎交流合作!本平台对观点保持中立,亦与所在券商无关,建议仅供参考。公司债券融资监管问答(一)—绿色公司债券一、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中鼓励发行人在申报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时提交独立的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就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属于绿色项目所出具的评估意见或认证报告,鼓励发行人在绿色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按年度披露由独立的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或认证报告,上述要求如何具体执行?答:对于符合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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