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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混乱了: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关系是否终止要看单位有无过错!

薪人薪事企小薪  · 公众号  · 职场  · 2024-03-29 12:12
来 源丨飞劳动法(ID:Laborattorney)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库中,所公布的参考案例:乌鲁木齐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马某某劳动合同纠纷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2)新民再229号 / 再审)中,其裁判要旨:对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应仅对劳动者年龄标准作形式审查,而应具体审查劳动者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原因是否与用人单位有关,具体应区分两种情形:其一,如果劳动者非因用人单位原因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享有劳动关系终止的权利,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其二,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就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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