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为赞助商广告 合作热线 13647978827——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占地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3层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50平方米……小编获悉,赣州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日前印发通知,对《赣州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指引》进行解读,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起来看《工作指引》明确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要严格遵循“符合规划、一户一宅、简政放权”的原则,即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占地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3层,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50平方米;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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