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啥  ›  专栏  ›  江苏建筑管理

常州:自2024年5月1日起,全市新建居住小区的建设条件必须增加3项内容!

江苏建筑管理  · 公众号  ·  · 2024-04-24 15:28
▼关注江苏建筑管理,获取江苏最新建筑政策来源:常州市住建局等,整理:度川管理研究部,转载请注明!关于明确我市新建居住小区有关建设条件的通知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居住小区开发管理,提升居住小区品质,现就我市新建居住小区的建设条件有关要求明确如下。一、非机动车停车库的出入口自2024年5月1日起,全市居住小区出让土地的建设条件意见书中增加以下要求:1.地下(含半地下)非机动车停车库的出入口按坡道式设置,不得按踏步式设置。2.地下非机动车库宜按楼栋分别设计。坡道宜采用直线形,坡度不应大于20%,坡道长度超过9m或转换方向时,应设休息平台,平台长度不应小于2.5m。3.土地出让中规划条件要求非机动停车位配建数量中,应以不低于30%的比例设计施工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标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