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啥推荐读物
深圳首家5A级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涉税鉴证、税务咨询、税收筹划、财税顾问、专项代理及服务、房地产税收服务。公司主页:http://www.xindacta.com 电话:0755-33341665
今天看啥  ›  专栏  ›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法院判例:善意取得虚开发票被追缴企业所得税,税务局败诉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 2023-12-02 09:00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以企业发生的支出是否真实、合法作为判断依据,不应将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唯一凭证。前不久发生的一例案件恰好说明了这一问题。基本案情A公司向外地企业购进一批皮革,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后,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货款共计208万元(含税),先后取得供货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2份,并通过国税系统认证申报抵扣增值税30.2万元。而后,供货商所在地国税部门发出的《已证实虚开通知单》证实,上述22份发票均属虚开。税务机关认为,根据《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通知》(国税发〔2000〕18号)第二条第一款和《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240号)规定,上述22份发票为善意取得虚开发票。《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