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以下简称《办法》)。围绕社会和行业关注的问题,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记者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问:《办法》修订背景是什么? 答: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发改能源规〔2018〕424号),明确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和办理程序,并对配电区域划分涉及的存量资产和用户提出了原则性处置意见,对配电区域变更与监管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提供了政策依据。 该文件实施6年来,有效推动了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项目配电区域划分和电力业务许可证颁发工作。随着形势变化,原文件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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