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啥推荐读物
专栏名称: 广州普法
播报最新的法治新闻,发出最强的法治声音,传播社会正能量,推动法治进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今天看啥  ›  专栏  ›  广州普法

不看清合同就签约,中介费多写了个“0”,这损失算谁的?

广州普法  · 公众号  ·  · 2020-10-20 17:18
广州普法点击关注我们刘某夫妇为了改善居住环境,通过中介公司售出市区的老房子,欢欢喜喜地住进了新房子。不料,却被中介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中介服务费13万元及违约金。委托中介公司独家销售为了尽快出售房屋,刘某与中介公司签订了《独家代理协议》,约定售价138万元,独家代理委托期限3个月,中介公司应在该协议代理期限内将房屋售出。上述协议将“房屋出售后刘某应支付的服务费”一栏以斜杠划去。之后,刘某签订《委托书》,委托中介公司寻找买家,引领看房、给房屋拍照;通过店面、报纸、网络、传单等媒体进行销售推广,发布房源信息。在中介公司的安排下,刘某夫妇很快与买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成交价133万元。当天,买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