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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东燕:我反对第34条第2-3项,建议删除为妥

慧田哲学  · 公众号  · 哲学  · 2024-04-15 21:35
推荐关注上方公号内回复 999 有惊喜作者劳东燕,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前些天就看到《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34条规定的内容。老实说,我有些不敢相信,今天特地到中国人大网上查了草案的内容,才知道确实是真的。草案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可以在人大网“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栏提意见(www.npc.gov.cn/flcaw/)。对于第34条第2-3项的规定,我持反对意见,建议删除为妥。主要理由是:其一,“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是内涵极为模糊的概念,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与把握,将其作为法律上的处罚标准,必然面临处罚标准模糊的问题,容易造成任意扩张行政处罚的范围。其二,由于处罚标准模糊,势必导致行政权力的选择性执法,容易给腐败的滋生创设新的空间,也可能激化警民矛盾,给社会稳定带来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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