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啥推荐读物
专栏名称: 法客帝国
超过30万法律精英的专业社群,每天推送"有用的实务干货",分享各领域权威法律资讯、精准解读法律、有效解决具体法律问题;为作者打造高端传播平台、为读者提供优质内容分享及高品质法律咨询。关注并回复数字: 9 ,可交流、合作、咨询。
今天看啥  ›  专栏  ›  法客帝国

公报案例:开发商卖房为银行提供阶段性担保缴存的保证金,银行享有质权吗?|法客帝国

法客帝国  · 公众号  · 法律  · 2020-11-19 21:40
保证金账户内资金的浮动均与保证金业务对应,未作日常结算,符合金钱质押的特定化要求作者 | 李舒 李元元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阅读提示《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八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如何理解该条规定中“特定化”和“移交债权人占有”,本文通过一则公报案例作出分析。裁判要旨一、保证人与债权人银行之间约定设立保证金账户,按比例存入一定金额的保证金用于履行某项保证责任,未经同意保证人不得使用保证金,债权人银行有权从该账户直接扣收有关款项,并约定了保证期间等,应认定双方存在金钱质押的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