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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里最后一朵凌霄

爱瑋儿  · 简书  ·  · 2017-10-27 20:15

颜可素,眼须色;笔随手,手从心。——【素颜色眼】DAY44

绘图 / 摄影 / 文字  爱瑋儿


2017年10月27日  星期五  晴

一直没太弄清这个时候的上海是属于初秋还是中秋。

巴望这两日的暖阳能让满城的桂香再起一波,倒也给面子似的真飘过来一丝半缕,终不及前一阵的馥郁,撑不到几步路,便散漫无踪了。

明明霜降已过,气象学意义的“入秋”却在十月中旬才报到,体感又时而还能捂出几滴汗、时而被凉风侵透内里,纠愁着每日穿衣的厚薄。

所以我是真的整不大明白季节始末,直到一周前去上图还书出来坐车,一抬眼看到她。

就这样,静静藏匿在淮海西路公交车站旁的小区围栏探出的枝叶交错间,若视角不合,便极易错过,颜色尚鲜艳,但真就找不见第二朵。

我很不舍地掏出手机给了她一个留影。

手机镜头下孤放的她

同样在此驻足片刻是五十五天前来借书的那个高温日,彼时应还有满枝满丫她的同伴在吧?而今未谢尽,于我一个路人已是天赐的意外。

不禁想起儿时喜欢的影片《英俊少年》中那首好听的爱尔兰民歌——The Last Rose of Summer

This is the last rose of summer left blooming alone.
All her lovely companions are faded and gone.
No flowers of her kind red, No rosebud is nigh,
To reflect back her blushes or give sigh for sigh.
I’ll not leave the lone one to pine on the stem.

眼前的花显然没有玫瑰的红艳,虽孤立,倒也不傲不冷不凄婉,橙亮得并不造次的花色更是透着邻家女般的暖意,和四周依旧鲜绿的枝枝蔓蔓辉映出一抹还未走远的夏意。

这么说,这个城市尚在秋之初?总是希冀着时光慢些再慢些的我,不免心生暗喜。

想起沐沐给我推荐过的那款辨识植物的APP“形色”,拿来一照,缘来如此。此花正是《诗经》里“苕之华,芸其贵矣”的凌霄。

步骤一:直接画出茎、叶、花的基本形态

凌霄,又名紫葳,并有藤萝花、上树龙、倒挂金钟等表其姿态与习性的诸多异名。

她是喜攀援的藤本植物,开时枝叶继续蔓延,新梢复又次第开,故花期长,绝无骄慢,只是畏寒,可谓给点阳光就灿烂,好不热闹欢愉!

故而提笔时,我终究不忍只绘一株,臆想出三三两两她的姊妹来,信手纸上,让那最后一朵不至寂寞!(能猜出镜头里的她是哪朵吗?)

步骤二:给花和叶上底色

边给花儿上色边思忖:这等易养活又养眼的生灵,我若有个院子,会栽吗?

其实不用问,抬头看看我家阳台便知,除了母亲留下的那盆茉莉被他悉心照料得愈发繁茂,剩下的就是几缸子的番薯叶和爬了一晾衣架的南瓜藤。

那篇被诸多笔友喜爱的《你在断舍离,我在阳台栖》也早已告白世人在俺家“园不在大,有菜就行”的实用主义信条。

犹记得十几年前我在外租房,一日下班后听得门响,刚一打开,一大捧红玫瑰伸到我鼻眼底下,后面是一张略显紧张的国字脸。

步骤三:叠色画出花的基本明暗

“不喜欢?”见我并未欢喜雀跃,他问。

“花这个钱,不如买点菜回来!”我说。

“女孩子不都爱花吗?”他不无尴尬。

“我不爱花,但能挣!”那时的我其实已经忍俊不禁,笑成了一朵花。

这是我俩所谓谈恋爱期间唯一一次赠花经历,当然结了婚就更没了,所有零钱都用来买了菜和我喜欢吃的糖炒栗子。

之所以说“所谓谈恋爱”是我总觉着没谈过什么恋爱,也无甚花前月下,认定了人,便直奔柴米油盐葱姜蒜而去。

步骤四:用深浅不用的黄和绿填涂叶片

真不爱花吗?哪有女人不爱花的。只是爱也有不同的方式吧。

初中同桌也是我的闺蜜,家里有个很大的露台。她平时除了照料家务和一对儿女,闲暇功夫全部用在打理各种花草绿植上。那一番匠心打造的空中花园,光看照片都令人艳羡不已!

而我恰恰不是那样精致生活的女人。相反,工作上有多兢兢业业,日子里就有多大大咧咧。

然而,无论冬之腊梅,春之海棠,夏之睡莲,纵是一片飘零的秋叶,我都是爱的。也正因为爱,才不舍将其从大自然挪移半步。

你不愿意种花,你说,我不愿看见它一点点凋落。是的,为了避免结束,你避免了一切开始。

这是顾城在《避免》中的句子,多多少道出一些类似的心念,但我没那么悲情。世间美好的事物太多,我终不能一一收归囊中。有时远远望着,不沾手,不染指,恰是另一种疼惜。

我更愿意将所见的美留在我的镜头里,而今庆幸又多一种方式:可以让她盛放在或淡或浓、可素可彩的笔墨间,虽无芬芳,但永无败日。

步骤五:加深花的暗部

说回凌霄这样的攀缘植物,第一次耳熟这名儿确实和很多人一样,是因为舒婷那首《致橡树》的开篇——

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坦白说喜欢这首诗,除了这第一句。因为从不觉凌霄的攀援是一种浅薄的依附与借势,以自身之气生根,沾泥则根长,怎么都能活得烂漫的她,不过是生性乐与良木为伴,其不拘一格的温柔婀娜,才令那树木不至于太过肃穆!

就像我自小喜欢爬山虎和常春藤(虽然还没太分清他俩),是因为无论参天的高度,还是墙垣的宽度,他们都可以朴朴素素、轻轻松松、悄无声息、毫不费力铺就立体画卷一样的绿意盎然,又怎会将这种默默的行动力和坚韧的生长力误解为无心的附着、无骨的依傍?

前面提及的好友,在她的露台上也养了爬山虎,并梦想着有一天和我们年少时一道读书的老大楼一样可以绿了整面墙。

而我十七岁的那本诗集里,还依稀留着一个少年隽永的铅笔字迹:

我的前世若是一株青松,愿你是枝长春藤,环绕我身。

他一定不知道,后来我的英文名就因此叫做Ivy,一用十五年。

滤镜效果的凌霄花

今早起来练了一曲《鹤冲霄》,又想起搁笔数日的凌霄花来,便决意赶在傍晚更完此篇。

夜色渐浓,正痴想那最后一朵凌霄或已不在枝头了吧,一碗热热的梨汤端到了我面前,外加几颗剥了壳的栗子:“写好了没?快来吃!”

“嗯嗯,好吃,真好吃!”我一边舀起汤汁中酥绵的片片百合轻轻咀嚼,一边分明听到了心里头花开的声音。

(完)


P.S.  绘画全程未用铅笔和橡皮,纸为飞乐鸟彩铅专用纸(16K对开),笔为施德楼48色水溶性彩铅。


近期回顾:

【素颜色眼】DAY43 | 素而不俗着
【素颜色眼】DAY42 | 齿颊木犀香
【素颜色眼】DAY41 | 毛茸茸的爱
【素颜色眼】DAY40 | 露凝雁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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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爱瑋儿,一个喜欢写写画画的心理教练。从中学英语教师到500强中国区高管,三十五岁挥别职场,以自由顾问身份背包行走近30个省市。而今安心居家种菜,与七弦共舞,和笔墨作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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