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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的审美力量 ——教授《猫》有感

西安市北城学校曹召公  · 简书  ·  · 2019-11-27 00:07

郑振铎的《猫》是统编教材七年级上册第五单元第一篇课文。截止现在,这篇课文我上了两次。第一次是三年前,上课的记忆已经模糊了,不知道当时是怎样搪塞学生的。这一次在研读单元目标和本课教学目标的基础上,对课文有了新的认识。情郁于中,虽夜已深,但还是想把教后的感受写出来。

从这篇文章的历史背景来看,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思潮下写成的。作品成于1925年,当时五四新文学的思想已经渐渐深入人心。西方的民主、公正、平等的思想被一代新青年所接受。作者从“平平淡淡的家庭琐事与脉脉温情中轻笼的哀愁”中揭示生活的真谛,拷问人性中真实的东西。试图揭示造成悲剧的原因和避免同样的悲剧的再发生。

文章通过写三只猫的遭遇,逐步揭示悲剧的深层次原因。第一只猫病死是生活的常态,人也是要经历生老病死,何况是猫?第二只猫的活泼和好动既是讨人喜欢的原因,也是它的命运的悲剧根源。“它似乎太活泼了,一点儿也不怕生人,有时由树上跃到墙上,又跑到街上,在那里晒太阳......”这样也太肆无忌惮了,难怪三妹会一语成谶,说它“要被乞丐捉去才不会乱跑呢!”结果,他真的被人掳走了。研读到这里,我问学生,第二只猫的结局说明了什么?学生说,张狂的人没有好下场。我笑了!这些都不是重点。作者重在通过对第三只猫的遭遇的描述,从而揭示出文章的主旨。

第三只猫的遭遇,更像是一起刑侦案件。案发现场是作者家里一只芙蓉鸟被害。凶手不知所踪,最大的嫌疑是第三只猫。证据是:一,“那只花白猫对于这一对黄鸟,似乎也特别关注意,常常跳在桌上,对鸟笼凝望着。”二、猫会吃鸟。三,作案后“畏罪潜逃”。四,找到它时,嘴里好像还在吃着什么。于是,这只猫的罪坐实了,“我”于是对它进行了惩戒,导致它逃走不归。就在这时,真凶(黑猫)又出来作案了,真相大白,“我开始觉得我是错了。”于是,作者开始忏悔,“我心里十分的难过,真的,我的良心受伤了,我没有判断明白,便妄下断语,冤苦了一只不能说话辩诉的动物。想到它的无抵抗的逃避,益使我感到我的暴怒,我的虐待,都是针,刺我的良心的针!”并且试图着去弥补自己的过错。这个故事本来就很曲折了,但即使在文章结尾,作者又把剧情掀到了另一个高潮。“我”要像一个不会说话的猫怎样表白自己的错误呢?可偏偏在这时,这只猫死在了邻家的屋脊上,“我永无改正我的过失的机会了!”作者最后说,自此,我家永不养猫。这是纯粹的悲剧,他带个我们的审美冲击要远远高于正剧或者其他文学形式。

鲁迅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自此,我家永不养猫!”其实就是作者的一种忏悔方式,是作者在深挖和解剖自己,是用一种不能面对去面对,是保留一种良知来救赎。同样的悲剧美学在中国文学中是普遍存在的。例如,有猎人不顾羚羊的跪求,残忍的杀害了它,剖开羚羊肚子发现有幼崽,从此发誓不再打猎。这样的故事版本有很多,都是人类用一种方式来救赎自己,让读者读来震撼,也反思人性的复杂。

但今天我不想再说类似的例子,我由此想到了另外一篇文章。那就是鲁迅的散文诗《风筝》,这篇收入文集时,先生把它归到了散文诗集《野草》中,初读时,我觉得这更像是一篇散文,但慢慢品来,才发现先生是要传递给世人一种思想,那就是精神的虐杀比肉体的伤痛更痛楚和入骨三分。《风筝》的故事很简单,年轻时发现弟弟不学诗书,却躲在后院里偷着扎风筝,我发现后无情的毁了弟弟做的风筝,还有一种侦破的快意。可等到成年才发现,游戏是儿童的天性,它无形中毁灭了弟弟的梦。等大家都有胡子的时候,他再找机会想给弟弟道歉以求得他的原谅,没想到弟弟却忘记了。让他觉得这辈子也不能求得弟弟的宽恕。读来是多么让人慨叹。鲁迅先生也是在做自我解剖,在反思人性,从而求得人的心灵的解放,摆脱几千年来礼教对人的束缚。

郑振铎和鲁迅都是五四时期的文学健将,在当时受到新思想的熏陶,虽然立足点不同,但都是在同样的文化大背景下,反思一个时代的人性和人的良知。用文学的形式阐释着悲剧美学的审美意义,也斩断了中国式悲剧“光明的尾巴”,读来让人久久的回味,也散发着悲剧深刻的审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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