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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业务性质的思考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 2024-03-01 10:01
在现代企业经营发展的过程中,筹资活动是企业不可或缺的基本财务活动之一。筹资活动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作为一种金融创新产品解决了部分企业筹资困难的问题,在企业的营运活动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01  案例背景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为筹集开发项目所需的资金,与信托公司签订《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该企业在清算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支出扣除项目拟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扣除,并将信托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利息发票作为金融机构贷款证明提供给主管税务机关。但在沟通过程中,税企双方就《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业务性质产生了分歧。该合同主要条款如下:1.特定资产收益权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在建工程(除已销售部分)特定资产所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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