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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诈骗和一则声明

罗翔说刑法  · 公众号  · 法律  · 2024-05-07 17:02
前段时间收到一封邮件,发信人非常紧张和害怕,说自己在海外留学,莫名其妙被通缉了,收到了引渡逮捕命令书。对方称其涉嫌跨国诈骗案,涉案金额四百多万。逮捕命令书特别说明,这是保密二级案件,擅自泄密和通风报信者都要重判。这位同学惴惴不安,实在没有办法,给我发来一封邮件,想听听我的看法。我首先想到的也是跨国诈骗,不过是这位同学被电诈了。于是我让同学把相关的文书发来。看了看文书,真是离了个大谱。盖的公章居然是某某市人民检察院法务专用章,我第一次听说检察院居然还有法务专用章。我印象中只有公司才有法务专用章,这个骗子也不太专业了。而且文书中还有很多错别字,不知道大家看出来没有。“情结严重者”,这感情是让人情绪激动郁结啊,我们法律说的是“情节严重”,节日的“节”,不是结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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