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啥  ›  专栏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未发解除通知而直接起诉解除,合同解除时间如何确定?北京一中院首次适用民法典认定合同解除时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 2021-02-02 10:00
房屋租赁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承租人拒交租金并拒绝返还房屋,出租人未经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而于2020年6月直接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支付租金等,合同解除时间该如何确定?北京一中院近期首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中关于合同解除时间的相关规定,依法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二审案件,明晰了合同解除时间确立的规则。案情简介东山公司因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承租了银石公司位于郊区的一套水库房屋。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租赁期限自2009年6月1日至2029年5月31日,租金前五年为每年60万元,每五年增加10万元,最后五年为90万元。此外,双方还约定了违约责任,即承租方逾期60天仍未交纳当年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