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啥推荐读物
专栏名称: 崔律美美哒
公司商事律师、涉外(日)律师、合伙人。 资深三级拆书家、拆书帮上海喜乐分舵舵主。 全国首位“最佳拆书家”,首位“最佳写手”。 重点领域:高效能、思考力与法律。 特质:细节控、流程控、完美控! 用心而优雅地生活!
今天看啥  ›  专栏  ›  崔律美美哒

【普法】惊呆了!号称“5折促销”的“原价”竟然应该是……

崔律美美哒  · 简书  ·  · 2017-12-10 07:48

01 引言

双11已经过去了,双12还在路上。

亲,你一定剁手了吧?!

那么,你被“骗”了吗?

所谓的“全场5折”,相对应的“原价”到底是什么?你以为是指被划线的参考价吗?

今日,我们来学习法律中的“原价”是个什么鬼?

剁手.png

02 法律上的“原价”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第三条 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第七条 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采取下列价格手段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一)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

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虚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并不存在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所称“虚假优惠折价”,是指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打折前价格或者通过实际成交价及折扣幅度计算出的打折前价格高于原价。

>前款所称“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读完法律规定,亲爱的小伙伴们,你们的大脑还清晰吗?嘻嘻。

想知道,双11你被“骗”了多少吗?

03 官方发布

2017年11月2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其官网上公布了《2017年“双11”网络购物商品价格跟踪调查体验报告》。

截图(注:“一缕藕丝牵大象”是本作者的微信公号).png

报告显示:

从本次价格记录统计结果来看,今年宣称参加“双11”促销活动的539款非预售商品中,在整个体验周期内, 不在11月11日也能以“双11”价格或更低价格(不考虑联动活动情况)购买到促销商品的比例达到78.1%, 先涨价后降价、虚构“原价”、随意标注价格的情况较为突出。

举例:

涉嫌以“划线价”形式虚构“原价”。

如,电商平台和商家天猫平台的某款标称为“恒源祥”品牌针织衫11月10日、11月12日、11月15日的划线价格均为508元,但11月11日划线价格调整为专柜价1280元。

但专柜价说法仅在11月11日的商品页面显示,并未连续出现,也未标明出处,消费者若只看到11月11日当日价格,会因优惠力度大而被误导消费。

报告结论:

调查体验发现,一些促销活动虚有其表,消费者难得实惠,其主要问题有:

-有的预售商品在预售期间定金随意改变,预售商品价格反而比11月11日价格高;

-有的将“划线价格”解释为参考价、建议价或曾经展示过的销售价等以避免“虚构原价”相关法规的约束,给随意标注划线价格,误导消费留出余地;

-有的先涨价后降价、虚构“原价”,造成折扣力度大的假象,而实际并不比非活动期间价格低,甚至更高,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呃,若是有人不知道“划线价”的话,请看这里:

截图(图片来自网络).png

04 尾声

读完本文,本宝宝只问你一句话:

明年双11,你 还 买 不 买 ?

后记

有木有宝宝好奇呀:即使我知道了这个知识,又有何用呢?

当然有用啦,看这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点击案例《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王海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http://wenshu.court.gov.cn/content/content?DocID=ce591281-e093-4770-a39b-a785001088f1),学习王海同志的生财,不,维权之道吧~

注:“一缕藕丝牵大象”是本作者的微信公号,欢迎大家关注~~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