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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的核心是规则

红水墨  · 简书  ·  · 2019-08-08 04:25

博弈的核心,比拼的不是谁更聪明,而是在大家都是聪明人的前提下,谁掌握了游戏的规则——换句话说,就是谁制定的规则,更容易被人接受,有更多的人在用。

国际法背后的抽象规则体系,就是这种很多人在用,而且也会有更多的人来用的系统。

这个系统之所以能有很强的扩展性,就在于它能够比较容易地整合新的规则,以适应新成员和新形势。

因而这种规则体系,就不能以宗教、道德或某种价值观为基础,而应当以逻辑为构建基础,因为逻辑本身是中立的,而且具有一致性和连贯性。

今天我们的生活中,能用到国际法的地方并不多,但需要“立规矩”的场合却不少。

小到家庭内部的行为规范、企业里的规章制度,大到法律与行业标准,一套能够随形势改变而演化,能够自如地适应不同阶段的规则体系,都是理想的规则形态。

比如父母在对小孩子讲规矩的时候,就要做到前后一致,不同的规矩之间要有逻辑的连贯性与一致性;孩子虽然还不懂逻辑,但在面对他们一连串的“为什么”时,父母若是做不到逻辑的连贯、一致,就会显得非常狼狈。

如果再推广一点,这种条文或证据之间逻辑连贯的体系,还可以用在管理系统自身的构建上。

比如ISO 9000系和14000系所代表的管理体系标准,就要求组织必须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证据链。

一种现象的产生,要能够通过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条,追溯到其产生的根本原因;而为了建立起这套证据体系,组织还必须要有逻辑自洽的章程与程序文件,以及与之对应的,适应现实工作的操作指导和记录媒介,以确保行为合规、记录到位。

当我们想要整合多人行为,实现合作的时候,基于逻辑的规则系统,是所有的规则体系中,最稳定可靠,也最能适应形势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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