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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与反讽:那耳喀索斯的再审

宝木笑  · 简书  ·  · 2017-09-19 17:40
油画《厄科与那耳喀索斯》(沃特豪斯绘,1903)

文/宝木笑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

这是智慧的年代,这是愚蠢的年代;

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

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

人们面前应有尽有,人们面前一无所有;

人们正踏上天堂之路,人们正走向地狱之门。

——狄更斯•《双城记》

从来没有一个时代如我们现今这般充满着“二律背反”般的矛盾与彷徨,后工业世界逐渐转向互联网地球,“技术的悖论”没有被消解,反而因为消费时代和全球市场化的超速发展而更显尴尬。在这样的惯性下,人类的思想观念受到的冲击是极为巨大,甚至是摧毁性的,文化作为一种形而上的价值伦理存在早已陷入这样的蝴蝶效应之中。一方面是客观的环境影响,一方面是市场逐利性的推波助澜,很多在以往时代甚至几十年前被当做“底线”的观念如今却成为人人默认的“常态”,那一句“存在即合理”不仅羞辱了黑格尔,也反证了现实的无知与浮躁。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简•M•腾和W.基斯•坎贝尔两位美国心理学教授的《自恋时代》充满着颠覆和反讽的现实意义。在前面我们提到的那些如今好似“翻身做主人”的观念中,“自恋”就是其中最为突出的例子之一。在东西方还存在坚固的宗教伦理框架的时代,推崇勤勉、懂得敬畏和谦恭同时成为新教伦理和儒家准则,希腊神话中的那耳喀索斯一直作为负面形象成为教导世人警惕自恋的典型(那耳喀索斯的故事详见本文附录)。然而,正像《自恋时代》所陈述的那样,各种社会现象和科研数据都在指向同一个事实——那耳喀索斯已然“翻案”,“自20 世纪80 年代至今,自恋型人格特质的增长速度同肥胖症不相上下,其中女性的增长尤其明显,自恋的增长速度越来越快,其中21 世纪初期的增速较之前几十年更快。截至2006 年,有四分之一的大学生承认,自恋特质标准测量中的绝大部分项目都在他们身上有所体现。”

而这一数据仅是10年前的情况,当21世纪进入第二个十年,我们很遗憾地发现事情似乎在变得更糟。《自恋时代》虽然是以美国社会作为样本,但却让人在其读出了著名出版人石涛先生在2012年保罗•福塞尔的《恶俗:或现代文明的种种愚蠢》再版时的感慨和忧虑:“十二年前出版《恶俗》一书,是为了让国人警醒恶俗对中国社会的侵袭。然而恶俗的潮水终究无法阻挡,并且以极具中国特色的方式彻底充斥了我们生活的所有方面。这样一种悲哀,即使是对美国的恶俗无比敏感的福塞尔先生,也难以想象了。”《自恋时代》对自恋现象的描述让我们觉得极为熟悉,仿佛就在说着我们身边的事情,其以“时代”为题剖析自恋现象,并以“自恋流行病”和“病毒”作为标签,并非危言耸听。

自恋现象已是如此普遍,以至于简和坎贝尔两位教授不得不拿出整整一部分来介绍自恋的症状。只有真正将这种情况详细地进行展示,人们才会吃惊地发现:原来这些我们已经习以为常的事情正在拖曳着整个时代滑向自恋的深渊。比如人们开始越来越过分注重外表,一定要“火辣”,整容和整形成为普遍接受的行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解放了市场,更打破了“爱美”和“虚荣”之间的“度”,在美国“内衣跑”风靡的时候,太平洋的这一边也瞬间涌现出无数的“蛇精脸”。物质主义仿佛心有灵犀一般配合着这种“我要火辣”的情绪愈演愈烈,当大洋彼岸在高唱“金钱让我得到高潮”时,我们的炫富表演也已然大幕拉开。

当然,以上种种“自恋流行病”的现象自然会被很多人反驳得体无完肤,因为我们和美国当代的价值观正在产生某种融合,甚至在某些方面我们走得更远。“自恋是一种极高程度的自尊”、“在竞争激烈的当今,自信和懂得展示自己非常重要”、“你必须首先爱自己,才能爱别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这些说法已经在无数成功学和心灵鸡汤的烂炖下,成为当下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所秉持的人生信仰,那些用各种成功学和鸡汤学讲座赚的钵满盆盈的“导师”们其实更像逻辑学的大师,以上说法所自带的“环式逻辑”让其在字面上和逻辑上无懈可击,信仰理念越来越像是脱口秀般的文字和话语游戏。

正因此,《自恋时代》充满着颠覆味道,这是对当下人们所谓“自恋常识”的科普式的颠覆,科学正开始将现今风光无限的“那耳喀索斯”们再次押回法庭。简和坎贝尔显然对《自恋时代》的期望是极高的,故而在这种颠覆中完全按照学术著作的标准进行阐述,甚至“逐一说明自恋流行病的诊断、根源、症状和预防措施”,很有些心理学临床实践的范儿。但现实仍然是艰难的,百度词条关于自恋的注释也带着一种近乎圆滑的无懈可击:“自恋,形容自我陶醉的行为或习惯。如果没到极端的情况,自恋被视为健康心理的重要元素。”甚至即使这种自恋“如果过度那么会带来夸张、自满、自负、自我、或自私,但同时也可以是包涵一种自信的积极态度,对个人的发展有利的一面”。

这正是我们对于自恋这一问题存在的主要困境——迫于整个社会的自恋主义倾向,科学无奈地选择了某种妥协。但越是妥协,越会在人们的意识当中产生混乱,《自恋时代》对人们所谓“自恋常识”的颠覆也主要是从根源处开始进行一次彻底的纠正。1898年,英国人哈弗洛克•埃利斯第一次提出“自恋”的概念,而后弗洛伊德则在那篇著名的《论自恋》中明确给“自恋”定义,认为那是自己对于自我投注力比多兴奋(笔者注:力比多泛指器官快感)的状态,有这一情况的个体被称之为自恋人格障碍患者,这样的病人无法和别人建立有效和融入的亲密人际关系,并且经常沉浸在自己不切实际的幻想中。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自恋者最为重要的理论基础“自恋其实就是人类的一般本质,每个人本质上都是自恋的”,其实是后来心理学家科胡特对于弗洛伊德自恋理论的补充,但这就像“存在即是合理”一样被人们断章取义,《自恋时代》还专门就“自恋一点儿是健康的”这一讹传进行了批驳。

这样一来,定义和起源处的全景阐释就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这也是《自恋时代》在理论架构方面非常值得赞许的地方。简与坎贝尔将人们长久以来关于自恋的误解归纳为“五大讹传”,让人们明白自恋与自信完全不是一回事儿、自我欣赏和自恋也不是一个概念、自恋更与提高竞争力和自力更生没有任何关系。在此基础上,梳理自恋问题在美国历史上的流变愈加顺理成章,人们终于明白,那些曾经高扬的旗帜本来没有任何问题,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我们印象中的美国文化并非想当然的样子,自我欣赏并非是美国文化的核心理念,即使在以嬉皮士和吸毒成风著称的上世纪60年代,公共利益仍然是美国民众最热心维护的东西。后来,一切都改变了,上世纪70年代开始,自恋病毒仿佛《生化危机》中的“T病毒”一般开始蔓延,经过80年代和世纪之交的演变终于成为了今天的样子。

也正是在这种历史流变的比对中,人们自然能够认识到自恋问题不应再被单纯限制在心理学领域。《自恋时代》虽然是两位心理学教授的著作,但客观地说,其实这本书更多让人感受到社会学等其他学科的味道。从学术角度看,《自恋时代》绝非是一次突兀地出现,它有着自己的一脉相承,其实有关这一问题的社会学探讨最具代表性的当属美国社会学家克利斯多夫•拉什,他的《自恋主义文化》将自恋问题上升到社会学的群体文化高度。《自恋时代》正是从这个角度进一步深挖自恋现象产生的根源:人们在培养子女时有意无意地附带一种皇权感、明星和媒体对自恋观念的推波助澜、网络2.0时代对将需求关注的正常心理放大为追求关注的自恋浪潮、鼓励消费的信贷政策让人们动摇甚至否定了现实的原则……

这一切都在指向同一个靶心:自恋主义不仅是一种心理现象,它的背后有着深层次的社会隐喻。从《自恋时代》望去,这种社会隐喻充满着反讽的味道,我们的初衷永远是美好的,我们自以为找到了让自己变得更好的康庄大道,而现实中那却只能是一座注定通往悲剧的“卡桑德拉大桥”。这种反讽简直贯穿了当代人的一生:在子女教育的问题上,人们都出于最美好的愿望希望将积极的情感和自我欣赏的自信深植于孩子生命中,没有一个家长会刻意去想:“哇!要是我培养出的孩子成了自恋狂,那不是很好吗”,但貌似更加“开明和先进”的所谓教育理念却给孩子们打开了通向文化性自恋的潘多拉的盒子,“小公主”、“小王子”成为每一个孩子的自我认知。在孩子建立了自我认知之后,铺天盖地的明星事迹和媒体宣传进一步将孩子们引向深渊,“小明星”、“小歌手”、“小作家”等各种“小+ ”称谓让孩子们在懵懂中认为只有聚光灯下的一切才是值得的。当孩子终于进入青春期,开始搭建自己价值观的关键时刻,2004年以后以用户关注为核心的网络2.0时代到来了,心理学和社会学关于自恋的一切症候在此全部集齐——崇尚物质主义、对他人充满攻击性、爱慕虚荣、追求肤浅的性爱、疯狂地追逐关注和名声。

是的,正是这样一路成长起来的人们共同构成了你我现今的社群,自恋主义文化的恶果终于开始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显现出危害。前段时间引起热议的武志红先生的《巨婴国》就涉及到这方面的问题,武志红在那本书中对当代人道德、精神、心理等各方面的“晚熟”做了较为深刻的论述。但从更深层的角度讲,“晚熟”的提法并不确切,我们的社会问题和很多人的个人问题绝非一句“还不成熟”和“当年青涩”就可以草草带过。儿童心理学家丹•金德伦早在2001年就提出过度宠爱孩子的后果与《圣经》所说的“七宗罪”(暴食、贪婪、懒惰、淫欲、傲慢、嫉妒、暴怒)非常相似,这又何尝不是对自恋主义文化症候群的简明概括。换句话说,深陷于自恋主义文化症候群的人们并未觉得自己有任何的不妥,“巨婴”们从来也不想就此“洗心革面”,前面提到的“在竞争激烈的当今,自信和懂得展示自己非常重要”、“你必须首先爱自己,才能爱别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等只言片语已经交织成坚持自恋的铜墙铁壁,面对质疑,无论是从心理学临床角度还是从社会学数据统计角度看,自恋者从来不会承认和认识到自己有任何的错误。

这真是充满着讽刺意味的事情。父母想让孩子更加自信,孩子最终却成为绝对不能容忍被人提出丝毫反对意见的“君主”;年轻人都想要更加美好和优秀的自己,却在无数同样过分追求这一目标的同龄人中迷失了自己;成年后的人们想要生活和工作不断改善,逐渐体味生命的真谛,却最终成为保罗•福塞尔所指的那些“以丑为美、以假为真、以浅薄为深刻、以愚昧为智慧的自以为是、自欺欺人的恶俗之人”。自恋行为本身就是这样一个充满反讽的莫比乌斯环式的循环:一方面过分迷恋自我的各种需求,另一方面却最终因自己而阻碍了它们得到满足。无怪乎理查德•桑内特在《公共人的衰落》中尖锐地指出,自恋主义者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无法理解什么是自我和自我满足,他们必须不停地追问外部世界对自身的意义,不停追问自己与他者或他者行为的关系,比如自恋者一旦开始与他人交往并建立起某种确定关系,他们就会发现“这并不是我想要的”,并由此体验到一种深深地失望感。

最具反讽意味的是,将“自爱、自我、个性、独立”等作为图腾崇拜的自恋主义文化最终却导向了自己的“月之暗面”。自恋主义者其个体的独立性最终沦为事实上的“他导型”,他们标榜的“特立独行”的画皮背后只剩下可怜的“悦他型人格”。自恋者必须依靠他人的注目和喝彩才能感到自尊和存在,离开了他们自认为的观众就活不下去,这正是拉什《自恋主义文化》对自恋主义者最著名的判词——“(事实上,他们)必须把自己依附于某个人,过一种寄生生活”。是的,自恋不是一种自爱,而是对自己的伤害,自恋主义者周围的人也在其中成为了无辜的受害者。诚然,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风格的权利,不管这种风格是否有害,但《自恋时代》用400余页的篇幅论证了一个不争的事实,那就是自恋者带来更多的却是对周围人尤其是亲近人的伤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那耳喀索斯也许无罪,但必须接受客观的认知和理性的重审。

—END—

附录:那耳喀索斯的故事(摘自《希腊神话》)

那耳喀索斯是河神刻菲索斯与水泽神女利里俄珀之子。那耳喀索斯出生后,利里俄珀向著名的预言家提瑞西阿斯询问自己儿子的命运。提瑞西阿斯说,那耳喀索斯只要不看到自己的脸,就能得长寿。因此,尽管那耳喀索斯长大后成为全希腊最俊美的男子,他却从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那耳喀索斯的美貌让全希腊的女性为之倾倒,但他对所有前来求爱的女人都无动于衷。后来掌管赫利孔山的仙女厄科也被他的美貌迷住,陷入对他的爱情无法自拔。那耳喀索斯对厄科的求爱也同样加以拒绝,导致厄科伤心而死,只留下声音回荡在山谷之间(厄科的名字意为回声)。被他拒绝的女子们都要求复仇女神涅墨西斯惩罚那耳喀索斯。涅墨西斯同意了她们的请求。一次那耳喀索斯打猎归来时,在池水中看见了自己俊美的脸。他于是爱上了自己的倒影,无法从池塘边离开,终于憔悴而死。这样就实现了提瑞西阿斯在他幼年时所作出的预言。后来,在那耳喀索斯死去的地方生出了一株水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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