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关于“腾信堂”案受损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公告(一)。具体如下: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朱丽丽犯集资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一案(平台公司为杭州腾信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信堂”案)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信息查询等工作。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书,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清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清退对象“腾信堂”案受损集资参与人。二、清退金额本次清退金额为人民币1.5亿余元。根据清退金额除以受损总额,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以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三、清退时间2022年9月19日。四、发放方式法院通过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参与人办理资金清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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