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为赞助商广告 合作热线 13647978827——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起 诉 书赣章检一部刑诉〔2020〕277号被告人谭某某,男,1998年*月**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程度,原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大队辅警,户籍地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乡**村*组*号。被告人杨某某,男,1996年*月*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务工,出生地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被告人刘某某,男,1995年*月**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务工,出生地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被告人杨某,男,1998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607821998********,汉族,高中文化程度,务工,出生地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经依法审查查明:案发时,被告人谭某某系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大队辅警。2020年3月,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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