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啥推荐读物
专栏名称: 黄埔海关12360发布
黄埔海关关区业务咨询,通关求助,投诉建议,最新消息等
今天看啥  ›  专栏  ›  黄埔海关12360发布

解读|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黄埔海关12360发布  · 公众号  ·  · 2021-05-31 16:47
根据《关于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9号),自2021年6月12日起,对部分成品油视同石脑油或燃料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国内已将“轻循环油”、“混合芳烃”、“稀释沥青”等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现三部门发布公告,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征收消费税商品范围一是归入税号2707.5000且20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芳烃以体积计小于95%的进口产品,视同石脑油按1.5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主要包括“混合芳烃”。需要注意的是,归入税号2707.5000的产品,馏程必须首先满足“根据ISO3405方法(等同于ASTM D 86方法),温度在250℃时的馏出量以体积计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