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毛彧之来源: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近日,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了河北银监局对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因存在租前调查不充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事实,河北省银监局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于2017年11月30日对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处罚款20万元。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于1995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控股股东为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业务集中于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基础设施、医疗健康等专业领域。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成功发行租赁业首只绿色金融债,在2017年内共发行4只绿色金融债,募集资金20亿元。2017年内开出罚单13张7家金租公司被罚4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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