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啥推荐读物
深圳首家5A级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涉税鉴证、税务咨询、税收筹划、财税顾问、专项代理及服务、房地产税收服务。公司主页:http://www.xindacta.com 电话:0755-33341665
今天看啥  ›  专栏  ›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增值税价外费用如何进行税务与会计处理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 2024-04-13 08:18
纳税人在应税销售活动中有时会取得价款以外的价外费用,即增值税价外费用,而对于增值税价外费用的税务与会计处理,实务中有很多纳税人掌握的不够准确,因而也就存在着一定的税收风险。现对增值税价外费用,该如何进行税务与会计处理分析。一、税务处理(一)增值税的处理(1)增值税价外费用(以下简称价外费用)的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