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第四批环评文件质量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为坚决打击环评领域弄虚作假和粗制滥造行为,切实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我厅常态化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四次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复核工作,现将有关环评文件质量问题处理情况通报如下。一、存在问题经复核,本次发现7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或者错误”等典型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涉及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中除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七)(八)项外所有情形。二、处理情况根据《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第九项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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