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的文章《可转债的挑战》底下有这样一个留言:说的是,财新周刊发表的一篇《处置问题险企》的文章中,有这么一句话,另据财新了解,正在修订过程中的《保险法》草案中已新增提出:”若被接管的保险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依法进行保险业务转让的,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对保险合同进行合理变更。“就这么一句话,保险打破刚性兑付的失望和恐惧,就喧嚣尘上了……也难怪大家反应会如此激烈,这几年经济下行,大家的安全感本就脆弱,稍微有一点风吹草动这种悲观就会被放大。而且,这几年我们经历的打破刚兑信仰的事情,着实也不少。2014年,首个打破刚性兑付的信托出现。信托打破刚兑;(PS,在此之前信托产品的收益率能高达12%,并且还是刚性兑付。放到现在的我们,简直不敢想。)2015年,《存款保险条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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