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飒姐不制作网贷清退方案,对涉刑“不良资产”的处置持谨慎意见,以下内容仅为平时代理互金涉刑案件和观摩法律共同体处理事件的心得。不作为投资参考,请诸位出借人务必了解。1了解自然人的恐惧与盲从我也是P2P的出借人,这些年也代理过集资参与人的非吸案件。印象最深刻的是在湖北某市经侦大队,第一次我和同事去表达集资参与人的观点,刘大队长指着办公室一米高的报案材料,肖律师请看,这是“投资人”的各种请愿书,有时候要求“取保候审”;有时候要求“处以极刑”“严惩”等,看一下签字的人,很多是重合的,他们到底是什么意见呢?!说实话,作为代理人,俺也很无语,投资人委员会不定时会有各种决策,要求律师出具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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