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时报消息:据《ABC》12日20日消息,塞维利亚法院对4名嫌犯暴力持枪抢劫华人店铺并致华人左眼失明案,进行了审理。据悉,在这起暴力抢劫案中,法院以暴力抢劫罪和伤害罪判处主犯F. S. G.10年3个月零1天有期徒刑。而另外3名未成年嫌犯被判处24个月管教和18个月管教。此外,被告需向受害华人支付10万欧元赔偿金,以及向其母亲支付1000欧元赔偿金。 报道称,虽然成年人F. S. G.是主犯,但是另外3名未成年人也共同参与了犯罪,同样对受害华人造成了伤害,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法院表示,这个案件并不是普通的事故,受害人是受到了严重的恶意伤害。此外,法院还表示,很明显这4名嫌犯属于共同行为的犯罪,各个共犯人的行为都是共同犯罪行为这一整体的组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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