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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过两次童年的人

海杯子  · 简书  ·  · 2018-10-06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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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活了一把年纪了,整天揣着小孩子的心思,说着小孩子的话,做着小孩子的事情,写着小孩子的故事,难免有点荒诞和不招调儿,但我最近又不合时宜地写童话玩,纯粹是“士为知己者死”,因为有三个小读者在坚定地支持我,使我感动,不写对不住她们。

  第一个读者是我的孩子。我从她三岁开始写故事,源于对自家孩子天真生活的感动——为她的一言一行感动着,把她的只言片语拿来做童话题目。后来自家娃娃认字越来越多,特别醉心看我的故事,在家里的儿童读物里,我的故事她看得最多,因为从故事背景到故事,都有她参与的痕迹,她觉得十分亲切,特别认同,经常和我讨论,我感动之余,为了进一步回报我的小知己,在她从幼儿园退学的那个冬天,我一口气写完了颜色巫婆系列十四篇,正好那时候学“色彩构成”,看来不少色彩学的知识,把一个个颜色夸张成巫婆们,这个系列宝宝最为喜欢,后来连载到《小溪流》杂志,在网上,我看见一个四年级的小学生写的读后感,说《颜色巫婆》是期刊里他最喜欢的故事。

  在这个期间,娃娃受到我鼓励和启发,也开始编故事,她天真的语言,纯净的想象,使我自惭形秽,几乎不再动笔。05年童书市场还不错,我写的两本儿童心理自助读物卖得还好,我把我自己的童话连同孩子的童话一起给北师大出版社的编辑看,选题通过,编辑策划出一套四本,但我到年底交稿时,又被通知,选题撤销了,因为童书市场开始萎缩,而这套书成本很高,我又不是名家。

  06年的一年,我的童话故事没有什么进展,除了给孩子纪录,我只在冬天写了《一丁点大城堡的故事》,在几个夜半一口气写完了,那完全是我们一家三口加两只猫的夸张写照,一丁点大娃娃和多多猫,爱管闲事的讲故事妈,急性子爸爸……我自己很喜欢这套故事,发给期刊熟悉的编辑看,有的嫌低幼,有的嫌字多,总之不合适发表。这个故事写完,我停下来了。

  我不写童话的时候,我家娃娃的童话还在继续,我坚持把她的灵感纪录下来,把五岁到六岁两年的故事十万字集成一册,打印出来,书名《天真的智慧》,开玩笑地印上“爸爸妈妈出版社”,放在家里让孩子自己翻阅。

  07年11月,我和来我家画画的孩子乐乐的妈妈说起幼儿想像力开发的话题,拿出这套故事,她借走了说回去翻翻看,下次上课的时候,她告诉我,她看得感动落泪,她给孩子念《一丁点大城堡的故事》,孩子喜欢极了,天天晚上睡觉前都要听,她本人也喜欢这个故事,爱不释手,舍不得还,还要再借着看一阵——我很感动,她再三鼓励我,继续写吧,这些故事和市面上的亲子读物不一样,非常贴近孩子心灵。

  这个感动很久没有了,因为在我这个与世隔绝的环境里,写童话完全得不到同好的交流和批评,投稿也很受挫,自娱自乐的劲头过去了,我已经丧失了写童话的动力了,而乐乐和他妈妈的鼓励和感动使我又有了动力,我得到现实世界中第一个成年读者的鼓励,这对我很重要,这位妈妈不是一般的全职主妇,是位职业撰稿人,专门为报刊图书写评论,她的读懂,让我觉得写童话的乐趣又来了,不管市场,不管功利,就只为孩子写,写童话就不寂寞。

  我开始重写以前的《丁豆宝和闹闹鸡》。

  这个故事和我的一个重要小读者有关,我的小外甥,当时七岁的二年级孩子,她比我的宝宝大两岁,识字也早,在她母亲严密监督下,她机智勇敢地把我的故事藏起来偷偷看完,《丁豆宝和闹闹鸡的故事》引起她强烈的共鸣。她妈妈即我姐姐,是个完全不懂得儿童教育心理学的人,更是个极端的自我为中心,毫不顾惜他人感受的人,她成为故事中显微镜奶奶和薯条阿姨的模特,冷酷、教条、洁癖、压迫儿童、迫害小动物……故事中神奇的“八九不离十大爷”是她的大姥舅,一个童心十足的老单身汉,是家中所有儿童的伙伴和朋友。这个孩子看完了故事,马上对号入座把模特指认出来,热烈夸奖我写得好,写得就是她的生活,使她看了很解气——因为她在现实中就是一个被“涂上表情胶水”的可怜孩子!我吓得赶快和她拉钩,不许她把这个秘密说穿,尤其不能告诉她妈,让她知道自己成为童话中的丑角,会引起家庭矛盾。

  第一稿后来被我家宝宝看了以后,十分不满,因为我没有把她写进去,她强烈抗议我,一定要我把丁豆宝变成她——我改写的时候,她严肃监督我,看我写完的每一节,我惊奇,她看得这么仔细,把第一稿和第二稿对比,不光是故事的变化她一眼看得出,连字句的变化,人物的对话口气的变化,她都指认得清清楚楚,赶上张爱玲三看红楼梦了!

  这个感动非同小可,我简直要对她叩头感谢了。

  于是最近我揣着“士为知己者死”的决心,接着写童话故事,因为这个世界还有孩子需要。

  我不能忘记陪伴我长大的那些童话——《安徒生童话故事》里,“柳树下的梦”,写一对青梅竹马的孩子的爱情故事,男孩子追随女孩子一生都无法得到爱,最后回到童年见证了他们“爱情”的柳树下寂寞死去……这个故事我每隔几年回家翻开都会落泪,因为我懂得了那种心碎而绝望的爱是什么滋味了。我也无法忘记我当时十三岁,看到当时二十八岁的郑渊洁,我当时称之为“小郑叔叔”,他的皮皮鲁和鲁西西的故事给我的感动,因为“小郑叔叔”完全懂得孩子心灵的感受;我无法忘记那时候看的《大林和小林》,张天翼老先生的幽默讽刺使我越到成年越觉出故事的好;我最爱的故事《木偶奇遇记》,简直就是我的人历程的写照了,小木偶就是我自己…我感谢用童话温暖了我童年的这些大朋友,他们用童话的方式帮助我识别成年世界的善恶美丑,帮助我领悟人生,他们的童话至今还在陪伴我。

  我不知道现在自己长大了没有,反正我写童话的时候,觉得自己又回到童年里了,在和童话里的孩子一起冒险一起长大。一个人一生只有一次童年,如果能用这种方式返回童年,就可以活过两次童年,还有比这更合算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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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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