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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女儿的睡前故事|曙光奇迹

子吟_  · 简书  ·  · 2018-03-15 09:07

“什么是战争?为什么会有战争呢?”当我把夜灯打开,给小霖盖上被子时,她突然问道。
“?!”说句实话,我从未想过该如何向女儿解释,到底何为战争,身处这样和平的时代,想要真正地理解战争,似乎只有通过那些沉重的历史书或是黑白的纪录片才行,可是这两样东西对不满十岁的女儿来说,并不合适。我本可以说,“等你长大就明白了”,可看着小霖那双充满期待的眼睛,这样的话就无论如何说不出口了。
“我也不清楚到底什么是战争,”小霖露出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但是,我知道一个关于战争的故事,你要不要听?”
她的嘴角翘了起来,点了点头,兴许她只是想要听个故事而已吧。
“故事的名字就叫《曙光奇迹》。”

……

一、

曙光镇以前并不叫曙光镇。

这个坐落在利比斯山南边的小镇在很早很早以前就形成了。当时,北方的高索人第一次翻过终年积雪的利比斯山,南方的普远人第一次穿过幽深的贝克森林,几乎同时到达了这里。

两伙移民相处得很好,高索人力气大,经常帮助矮小的普远人建石头房子,心灵手巧的普远人则把他们带来的各种工艺传授给高索人,比如教他们如何种地,如何把小河中的水引到地里去。

就这样,小镇渐渐繁荣起来,直到有一天,一个普远人想要在河边新建屋子,便委托他的朋友,一个高索人去采些建房用的石头来,相应的,他也会把羊群的十分之一送给高索人。

那个高索人接受了朋友的委托,便决定马上出发。他来到利比斯山的南麓,找到一片光滑如镜的石壁,开始用高索人特有的技巧开采石头。先用铁钻在石壁上钻出几个圆孔,然后把准备好的杉木插进孔里,严丝合缝之后,把一个特制的滴水壶固定在杉木的上方,让壶里的水慢慢渗透到杉木中去。这样,吸收了水分的杉木就会慢慢膨胀,直到石壁裂开。当然,这个过程是很缓慢的,高索人把滴水壶安置好了之后,就到一旁睡觉去了。

第二天早晨,这位高索人刚醒来,就被一阵强烈的光芒刺得睁不开眼睛。原来,那面石壁裂开之后,里面竟然露出了亮晶晶的石头,这些透明的石头在阳光下格外耀眼,又分外好看。高索人大惊失色,把石头带回了镇子。

镇子上不乏见多识广的人,原来,那些亮晶晶的透明石头都是水晶,卖出去很值钱。

于是,大家纷纷带上工具,赶往那位高索人说的地方,在那附近,又发现了很多新的水晶。大家这才意识到,利比斯山的南麓有着一个巨大的水晶矿。

按理说,发现了水晶矿,小镇上的居民应该会更幸福才对,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普远人的力气小,又没有采石的经验,看到高索人熟练地采矿,不免心急起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因为操作不当,普远人弄塌了好几处矿窟。这又引来高索人的不满,不会采矿就不要采嘛,干嘛要把好好的矿窟弄塌呢?

总之,水晶矿被发现之后,高索人和普远人的矛盾就越来越多,再不如之前那么和睦了。最后,竟有高索人宣称利比斯山是高索王国的领土,这些水晶矿也应该归高索人所有。普远人自然不服,这个地方是大家一起发现的,之前也一直共享所有的资源,凭什么高索人要独占水晶矿呢?更不用说,高索人采矿用的杉木还是从普远国的贝克森林里砍的呢。

幸运的是,一位智者途经了小镇,这位智者既非高索人,也不是普远人,故而被请来评理。在了解了小镇的历史之后,智者说:“你们从前那么和睦,为什么要因为一点水晶矿就争斗起来呢?我给你们出个主意,高索人负责把水晶矿从山上采下来,普远人则负责把水晶加工成各种器皿,最后卖出去的财产双方平分。这样如何?”

高索人和普远人想起以前的和睦,都有些愧疚,便决定采纳智者的建议。

但两方的争执虽然结束了,隔阂却并没有完全消失。经历了这次的事之后,普远人纷纷移居到小镇南边,高索人则住在北边,中间隔着一条街。

许多年过去了,小镇上出产的水晶器皿越来越有名,因为被称为“克里斯托镇”。日复一日的水晶加工中产生了大量的废料,为了不让这些废料浪费,普远人把水晶磨圆之后铺在小镇中央的那条街上,形成了一条水晶大街。

历史也在不断地向前进。
高索国和普远国通过小镇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并把水晶大街化为两国的国境线……
小镇里的高索人在采水晶矿的过程当中,发现了煤、铁和许许多多其他的矿产……
普远人则一代又一代地完善他们的手艺,把水晶雕刻成各种各样的工艺品……
利比斯山顶的积雪渐渐融化,汇聚成一条流经小镇的河流……
贝克森林也因为途经的人越来越多,变得没那么幽深了……

一位穷困潦倒的画家在黎明时分到达了小镇,当他踏上小镇中央那条水晶大街的时候,第一丝曙光正巧降临。高耸入云的雪山、浩瀚无尽的森林、闪耀璀璨的大街、庄严肃穆的钟声,如同奇迹一般的景象一下子呈现在这个精疲力尽的人面前,潸然泪下的画家把这副景象画了下来,命名为《曙光》……

画家去世过后没多久,他的画就享誉世界了,《曙光》更是其中的代表作。人们对此津津乐道,纷纷从世界各地赶往这个小镇,只为一睹画家当年所见的景象。从此之后,克里斯托小镇就改名叫曙光镇了。

曙光镇里的一切都在改变,只有高索人和普远人没变。只不过,因为两种人的擅长的事物不同,境遇也有区别。高索人力气大,世世代代都是矿工,他们把挖出来的水晶卖给普远人加工,其他的矿产也被国家收购,所以一直都比较贫穷;普远人则更精明,水晶矿的数量减少之后,他们开发了很多其他的产业,比如制作手表、为世界各地来看曙光的人提供住宿等等,所以普远人大多都是商人,比较富有。这种种因由,也让高索人和普远人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了。

二、

林恩就是一个典型的高索男孩。 他出身于一个矿工家庭,从6岁就开始分拣矿石了,8岁的时候,他已经学会如何精准地分辨“水晶蛋”了,水晶蛋是一种特殊的水晶矿,从外面看起来就跟一个大大的鸵鸟蛋一样,和其他石头没什么分别,但里面可就不同了,一旦剖开,就会在“蛋壳”的内壁看到许许多多的水晶。

很早以前,高索人都是不屑于开采水晶蛋的,因为里面的水晶太小了,没办法加工成精美的器皿,所以就不值什么钱。直到近些年,大块的水晶越来越少了,普远人又开始用水晶做些小首饰,水晶蛋才被重视起来。曙光镇出名之后,从全世界赶来的人们总是会买些水晶当做纪念,游客的品味各异,有些人喜欢花大价钱去买被普远人加工过后的精致器皿,也有些人为了满足好奇心,想要看看水晶的原矿长什么样子。于是,高索人便开始直接出售水晶蛋,当然,这些水晶蛋自然也卖不出什么高价。

不过,林恩正是在水晶大街旁摆摊卖水晶蛋才认识弗莱迪的。当时,弗莱迪穿着一件皮夹外套,身后跟着一位行止稳重的中年人,这在曙光镇很少见,林恩以为来的是一位外乡的贵公子,便热情得招呼他:“这位小弟弟,来看看我们曙光镇的特产,水晶蛋!这些蛋剖开之后,就能看到透明的水晶哟!运气好的话,甚至能选到有紫水晶的蛋!”

弗莱迪听到这话,便蹲下身来,细细地把地上的每个蛋都看了一遍,说:“你这些蛋,没一个是紫水晶的。我家里有许多紫水晶制品,你要不要瞧一瞧?”

林恩一听他的口音,马上意识过来,面前的小孩不是什么外乡人,分明就是曙光镇的普远人。他本来对普远人没什么恶感,只知道父亲和叔叔说的,普远人都是些“石头都举不起来的懦夫”,可对方说他这些蛋一个紫水晶都没有,简直就是找茬呀——你想想,旁边还有别人听着呢,要是别人都信了,哪还有人买他的水晶蛋?

于是林恩站起身来,朝比他矮一个头的男孩吼道:“你不懂就不要瞎说!这些水晶蛋里肯定有紫水晶的!”

可弗莱迪丝毫不生气:“我没有瞎说,不信的话你可以打开看看。”

对方平淡的态度让林恩更生气了,他叫道:“好,那我全部打开给你看,不过如果里面有紫水晶的蛋,你就得全部买下来!” 哼,一般十个水晶蛋里就肯定会有一个紫水晶,林恩看着脚底下三十多个蛋,自然信心满满,再说了,三十多个蛋可是一笔不小的钱呢,他不信面前的小孩会跟他赌。

不料,弗莱迪回答:“好啊,我跟你赌。如果这些蛋里开出一个紫水晶蛋,我就全买下来。”他朝身后的中年人示意了一下,那人便拿出一个金贝克,以市价而言,买下这三十多个水晶蛋绰绰有余了。

林恩把金币的光芒看在眼里,很是兴奋,如果他今天大赚一笔,这个月就都不用干活啦!于是,他取出开蛋的工具——一个固定器和一把金刚刀,开始熟练得开起蛋来。

刚开始的几个蛋一剖开,里面都是透明的水晶。林恩心想,这也正常,毕竟紫水晶是少数嘛。可一连开了二十多个蛋都不见紫水晶,他便有些慌了,弗莱迪认真的目光更让他感到烦躁,他朝弗莱迪喊道:“你盯着我干什么!难道我还会耍赖不成?”

“我在看你开蛋,你可真熟练呀,我一直都不知道水晶蛋是这样切开的。”弗莱迪答道。

林恩可顾不上这些,只能强撑着把剩下的蛋一个个打开。开到最后一个的时候,他在心中默念了无数遍紫水晶,然后,把蛋夹在固定器上,用金刚刀缓慢地旋转一圈,轻轻使力,水晶蛋便打开了。

林恩和弗莱迪同时看向打开的蛋——仍然是白色水晶。

林恩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这些打开的蛋只能卖出原本的三分之一的价格,他一时冲动让自己损失了一大笔钱,一想到回家还要被责骂,就再也忍不住,哭了起来。

这时,弗莱迪身后的中年人说:“少爷,我们走吧。”

但弗莱迪却拿过那枚金贝克,递给林恩:“我还是可以买下这些水晶蛋,但作为条件,你必须答应我一件事。”

林恩警觉起来,他听过不少有关普远人狡猾的传闻,但他又的确很想要这枚金币:“什么事?你可不要耍我。”

弗莱迪露出微笑,指了指林恩手中的工具:“作为交换,你得教我怎么开水晶蛋。”

林恩想,这也不是什么难事,便答应了。

第二天,林恩带着工具到了曙光镇那条小河旁——弗莱迪本想请林恩去他家的,可是林恩没有同意——弗莱迪也如约而至。

他问弗莱迪是怎么知道那些水晶蛋里没有紫水晶的,弗莱迪没有说话,只是掏出一个水晶蛋,让林恩仔细地观察上面的纹路。原来,紫水晶蛋的外壳上有一种特殊的纹路,弗莱迪那天把林恩的蛋检查了一遍,就知道其中没有紫水晶了。

从那以后,两人便成为了好朋友。说起来,虽然林恩比弗莱迪高一个头,但论实际年龄,他可还比弗莱迪小一岁。这都是因为高索人和普远人的不同。

三、

林恩平时要在家中分拣矿石,而弗莱迪的父亲则给他请了家庭教师,学习各种知识,所以平日里两人都没有太多空闲。但每到星期日,两人就会在河边见面,然后一起去曙光镇的各个地方玩。

有时林恩会带着弗莱迪去利比斯山的矿场,教他分辨各种矿石,这可把弗莱迪累得不轻,矿场大多都在半山腰,普远人的体力可跟不上林恩的脚步。

有时则是弗莱迪请林恩到他家的花园里读书,他教会林恩认字,给他讲书里的故事。有一天,他翻出了曙光镇的历史,讲给林恩听。

两人这才知道,曙光镇以前并不叫曙光镇,知道了高索人和普远人原来是相处的那么和睦,知道在很久以前,高索人开采矿石还没有用到机器,用的是贝克森林里的杉木,知道了那位画家的故事和曙光镇的来历……

可他们搞不懂两件事,第一件事是为什么高索人和普远人现在这么敌对,明明他们两可以相处得很好啊;第二件事则是水晶大街的日出到底有什么好看?他们两人从小就见惯了在水晶大街上等待曙光的人们,可他们却根本看不出那风景到底好在哪儿。

弗莱迪曾向他的家庭教师请教过这两个问题。那位老人回答他:“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我也不清楚,我只能告诉你,人类就是这样。第二个问题,大抵是因为《曙光》这幅画太有名了吧,大家从全世界赶过来,只是为了目睹和画家一样的景色。但是,极少有人能看到和画家一样的风景。”

“为什么呢?难道画家赶到曙光镇的那一天,曙光和现在不一样吗?”

老人微笑道:“有时一样,有时不一样,也许有一天你能明白吧。”

——又一个含糊其辞的回答,弗莱迪心想,总有一天,那是哪一天啊。

每到周日,林恩和弗莱迪依旧到处玩耍,他们探查曙光镇小河的起源在哪儿,研究水晶大街到底是不是从正东通往正西的,还去一个天文学家那儿听他讲各种星星的故事,也曾经尝试磨制水晶镜片——虽然最后失败了。

终于有一天,弗莱迪的父亲带回来一本《植物学图鉴》,上面把各种树木小草的特征画得清清楚楚,凡是林恩和弗莱迪能见到的植物,都能在上面找到图像。

可是,弗莱迪突然发现,他们并没有找到杉木,这种在历史书上记载的、维系着高索人和普远人友情的树木,居然见不到了!

林恩对弗莱迪说:“我们高索人和你们普远人现在关系很差,也许就是因为杉木消失的缘故,我想,往贝克森林的深处走,一定能见到这种树木的!”

弗莱迪点点头:“我们可以带回写杉木的种子回来,种在小镇附近,这样的话,也许高索人和普远人就能恢复友谊了。”

一拍即合的两人决定开始他们的探险。弗莱迪背着管家准备了一个装满面包的袋子,林恩则把父亲的猎枪背了出来。正值初夏,倒也不需要太多保暖的东西。

这么多年过去,贝克森林早已不是荒无人烟了,有一条从小镇通往普远国首都阔水市的路,入口就在小镇的南边。

两个少年顺着商路一路前行,这并非是一条繁忙的商路,有些时候,只有靠脚底下的车辙和长在路边的车前草才能辨认出模糊不清的道路。他们一开始还有些害怕,毕竟,这与二人在小镇四周的“探险”还是有些区别的。曙光镇的四周地势开阔,人来人往,连动物都没有多少,而贝克森林则不然,不管是林恩和弗莱迪,都听过那些有关森林里猛兽的传闻。

二人走了大半天都没有见到人,要找的杉木更是连影子都没见到,不禁有些慌了。

弗莱迪看着林恩背上的猎枪,似乎想要找到一点安全感,说:“你的猎枪,真能对付森林里的老虎吗?”

“当然了,我见过父亲用过,这种枪可是一枪就能打死一头牛的!”看弗莱迪仍然有些担心,林恩又说:“再说,我外婆说过,贝克森林里可不止有吃人的老虎,还有独角兽呢!”

“独角兽?”

“对,就是你那些书里说过的,那种头上长着角的马。据说,独角兽们很亲近人类,只要有人在森林里遇到危险,他们就会带着发光的角出现,驱逐一切邪恶!”林恩的声音越来越大,仿佛在警告森林的毒虫猛兽——我不仅有猎枪,更有独角兽的护佑呢!

这要在平时,弗莱迪一定会嘲笑林恩的幼稚,老师早就告诉过他,独角兽之类的传说,都是写故事的人编纂出来的,现实中根本就没有人见过真正的独角兽。但此刻他却比任何人都更愿意相信独角兽的存在。

没过多久,他们就发现自己迷路了。脚下的路面很干燥,完全没有任何车辙的痕迹,朝来的地方望去,几棵极为相似的灌木阻挡着他们的视线,周围安静极了,风缓慢地从头顶吹过,发出沙沙的声音,两人不由得打了个寒噤。

临近傍晚,森林里的光线渐渐昏暗,找不到路的两人开始有些急躁了。林恩折了一根树枝,不断地拨开面前的荆棘。弗莱迪本还想通过他印象里灌木的形状来找路,但林恩内心的焦急让他乱打一气,灌木丛被他弄得杂乱无章——这下,他们彻底迷路了。

弗莱迪意识到今天是回不去了,他俩必须要找个开阔一点的地方生一堆火,等到明天天亮之后,再一路往北走,就能走出贝克森林。

林恩听他这么说,便爬上旁边一棵不知名的树,借着最后的夕阳,找寻适合两人扎营的地方。

“那边!”林恩指着一个方向叫道,“弗莱迪,那边有棵很高的榉树,在那下面应该有一片空地。”

弗莱迪来不及想林恩是怎么知道榉树下有空地的,只是赶忙和跳下树的林恩一起朝那个方向走去。那棵榉树看着很近,却仍然花了他们快一个小时才走到,所幸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他们到那一看,果然,那棵榉树巨大的冠盖遮住了阳光,下面只有零星的小草生长。

他们用沿途捡到的枯树枝生了一堆不成样子的篝火,安顿下来。在森林里走了一天,两人都累极了,吃了两块弗莱迪带来的面包,就沉沉地睡下了。

睡梦中,弗莱迪只觉得一阵恶寒袭来,好像有一只无形的魔爪朝他伸过来……

惊醒的他出了一身冷汗,才发现,原来是篝火熄灭了。他们没带多少保暖的衣服,即便是初夏,后半夜的寒冷也够他们受的了。

现在再想去找枯树枝已经不可能,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之中,只有篝火堆里的点点火星,和林恩那均匀的鼾声让他安心。

“我要当将军……我不要去挖矿……”林恩说起了梦话。

弗莱迪心想,原来林恩的梦想和他一样,是想当个军人呀。两年前,曾有一只军队路过曙光镇,那些军人头戴军帽、身穿士官服,整齐划一地走在水晶大街上,让他们看得好生羡慕。林恩肯定也看见了,所以才想去参军吧。

过不多时,林恩也醒了,没睡好的他似乎有些生气,开始抱怨起弗莱迪没有捡足够的枯树枝。的确,在过来的路上,林恩要时不时爬上树顶确认榉树的位置,捡枯树枝的任务自然就落到弗莱迪的身上了。

可弗莱迪觉得自己很冤枉。他并没有偷懒,现在是初夏时节,哪里有那么多枯树枝?再说了,要不是林恩对着灌木丛乱打一气,说不定他们现在已经回家了呢?

两个好朋友你一句,我一句,指斥起对方的不是来。如果不是在森林里什么都看不到,两人几乎要打起来。他们的声音越来越大,突然,一阵簌簌的声音传来,两人不约而同问道:“你在干嘛?”又同时回答:“不是你吗?”

簌簌……簌簌……又传来了一阵声音,这时他们才意识到,有什么东西靠近了,就在附近的灌木丛里!

前一刻还在吵架的两人不由自主靠在了一起,林恩摸索着拿起自己的猎枪,可他看不见任何东西,根本不敢开枪。

弗莱迪颤抖着问:“林恩,不会真的有老虎吧?”

簌簌的声音稍稍停了一小会,林恩说:“应该……应该不是。我听说,老虎的眼睛会发光……”

“对……对不起,都是我的错。要是我能多捡点枯树枝就好了。”弗莱迪的声音有些沮丧。

林恩沉默不语。他想到自己打乱了灌木丛,可又不太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在他犹豫着是否该说句话的时候,“簌簌”的声音又传来了,中间还伴随着树枝折断的声音。

这一阵突然响起的声音让两人汗毛直炸,顾不得黑暗,林恩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开了一枪。

“嘭!”猎枪巨大的声音和后坐力让林恩险些跌倒,黑暗中的声音一下子停止了。

过了许久,弗莱迪才怯生生地问:“打中了?”

“也……也许吧……”林恩的话还没说完,“簌簌”的声音便又想起了,而且,比之前任何时候都要强烈。

两人同时向后退了一步,撞到彼此身上,这下,发抖的可不止弗莱迪了。

林恩手中的猎枪需要重新装填才能发射,而这在黑暗中是几乎无法做到的。两人陷入了绝望,不知道面前的黑暗中到底隐藏着什么。

突然,一束光从榉树的树冠上照了下来,透过微微弥漫的晨雾,透过榉树纷杂的树叶,透过二人心中的恐惧,照到了他们面前的草地上,草地上晶莹剔透闪亮着的,不知是黎明的露水,还是他们的汗水。

簌簌声立马消失了。

林恩叫起来:“独角兽!外婆没有骗我,独角兽来了!”

那光越来越亮,直到照得两人身边彻底亮了起来。

弗莱迪抬头望去,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他对林恩说:“不是独角兽,是曙光。天亮了。”林恩也抬起头来,黎明的曙光斜斜地穿过树叶,一束束地照在了他的身上。

两人朝着北方走去,终于回到了商路上。直到走出贝克森林,两人都没有说一句话——他们都在会想那时的情景。

虽然依旧没有找到杉木,但他们却意外地看了最美的曙光。

各自回家的两人免不了挨上一顿训斥,但经历了这次的冒险,两人的关系愈发好了。

在那以后,他们把那棵榉树当成是他们的秘密基地,但他们再也没有看到那么美的曙光了。

四、

转眼间,两个男孩都长大了。

林恩翻过白雪皑皑的利比斯山,奔着自己的前途去了。而弗莱迪则再一次穿过贝克森林,经过纳尔湖,到了普远国的首都,阔水市。

弗莱迪的父亲给了他很大一笔钱,想让他在阔水市的神学院里进修,最后成为一位让人尊敬的神甫。但他没有去那里的神学院——他已经做好成为一名军人的准备了。这些年里,他跟林恩两个人到处探险,虽然个子没长起来,但体力早就不是一般的普远人可比的。

依靠手中的钱和过硬的身体,他考进了普远国的皇家军事学院。在这里,他学到了好多以前不曾了解的东西。

比如,普远国主要依赖的是海军而不是陆军;
再比如,普远国的物产并不丰富,尤其缺乏铁矿,所以和他国的贸易至关重要;
再比如,当今的国王陛下对这样的局面很是不满,一直试图改变;
再比如,帝国的大臣们分为两派,一派支持维持现有的局面,让商人成为国家发展的主要动力,另一派则希望建立强大的军队,加强国际影响力,从而获取更多的矿产……

更重要的,弗莱迪了解到,人们的野心是多么可怕。

成为士官之后的第一年,弗莱迪就参与了他人生当中的第一场战斗。

这场战斗的起因说起来很简单,国王想要颁布一项新的法令,提高商人的税收,以此来弥补逐渐上升的军费。如此一来,重商派大臣的利益自然就受到了很大的损失,在这些大臣的背后,还有着国王的弟弟,纳尔亲王的支持。在协商失败之后,重商派大臣决定发起一场政变,让纳尔亲王成为国王。

可重商派大臣没有想到的是,这场预谋许久的政变早就被国王发现了。弗莱迪所在的皇家近卫队几乎没有费什么力气,就清除了闯入王宫的叛军,同时活捉了纳尔亲王和大多数重商派的大臣。

对弗莱迪来说,这场战斗是矛盾的。因为他出自一个商人家庭,提高税收对他的家庭没有任何好处。但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命令,皇家近卫的职责更是保卫国王。

这次战斗让整个皇家卫队都受到了国王的嘉奖,在之后的几年里,弗莱迪这批人被逐步分派到帝国的各个军营,成为了让人羡慕的军官。在大量军费的支持下,帝国的武装力量越来越强大了。

可他们这位国王陛下绝不会因此而满足,凭借强大的军事力量,普远国开始要求周围的各个邻国进贡,或者在国际贸易中利用很少的粮食换取大量的物资。

终于,弗莱迪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普远国无止境的索要和提高粮食价格让高索国忍无可忍,最终只能选择和普远国开战。用兵迅速的高索国迅速占领了毗邻普远国的几个行省,就连弗莱迪的家乡,曙光小镇也在其中。

其实,普远国的军队并没有国王想象得那么强大。高索国之所以到现在才出手,只是因为他们非常需要普远国提供的粮食而已。

一场规模巨大的战争就此展开。一边是物资充沛的普远国,另一边则是缺衣少粮,但战斗力强悍的高索国。

在这场战争里,双方都在为自己的国家而战,高索国想要争得更高的国际地位,而普远国则需要收回被突袭的土地。不管是哪一个国家,都想要为自己争得更多的利益。

但是,想要的利益没有争取得到,两个国家却陷入了战争的泥潭。高索国因为缺乏粮食,不得不大量从其他的国家进口粮食,这些粮食的价格甚至超过了普远国本来给出的价格。而普远国也因为庞大的军费不得不进一步提高税收,这让很多商人再也不愿在普远国待了,阔水市港口的商船渐渐减少,整个城市也不如之前繁荣了。

在这样的局面下,双方都想要快速地结束战争。

普远国的一位将军想到了一个奇袭的计划,那就是穿越贝克森林,经由曙光镇进攻利比斯山的南麓,一旦普远国的军队进入利比斯山,就如同一把尖刀穿过高索国军队的胸膛,不但可以切断他们的补给线,战局也会发生巨变。

国王同意了这个计划。实际上,他不得不同意,连年的战争让国内的反对势力越来越大了,许多以前支持发展军事的大臣纷纷倒向了重商派,甚至包括他的女儿,露易丝公主。国王未必是一位好国王,但一定是一位好父亲,他已经囚禁了自己的弟弟,不可能再囚禁唯一的王位继承人,他的女儿。所以,他比任何人都想要结束这场战争。

出自曙光镇的弗莱迪被选为将军的副手,这是自然的,将军需要每一个了解贝克森林和曙光镇的人。

可惜的是,将军低估了高索人,时代早就变了,高索人不再是个那个只知道在高山上牧羊的、“野蛮”的民族了。早就有高索人意识到,曙光镇是个重要的突破口,因此,他们早就在贝克森林里做好了埋伏,就等着普远人的军队过来。

弗莱迪带着一队人,缓缓地跟着大部队前进,他很警觉,自幼生活在曙光镇的他,并不想其他普远人那样轻视高索人。他知道,高索人和普远人一样,他们勤劳而勇敢,却又并不缺乏智慧,普远人只是在文化上走得更前一点而已。

所以,当前方传来枪声的时候,弗莱迪丝毫没有觉得意外。他只是为这场战争感到痛惜,这次计划的失败意味着战局依旧僵持,也就意味着更多的普远人和高索人会死去。

但即便是这样,他也不能后退,军人的天职就是守护自己的国家。他带着整个小队压了上去,贝克森林里依旧荆棘密布,他们时而碰到零星的敌人,时而碰到受伤的友军,贝克森林的特殊地形让这场战斗变成了一场混战。

战斗持续到了深夜,因为害怕暴露,双方都没有使用照明的道具。在森林身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当中,他们只能依赖于脚步声来判断友军与敌人——高索人的脚步沉重,而普远人则脚步轻缓。即便如此,他们也不能够做到确切的判断,有时候甚至会误伤到友军。

经过几次接触战之后,弗莱迪的小队受损严重,急需一个休整的地方。森林中的黑暗让他想起那棵榉树,那里地势平坦,不容易被袭击。他爬到树顶,借着微芒的星光辨认着方位,找到了那棵榉树。榉树其实就在离商路不远的地方,否则就算弗莱迪去过很多次,想要在浩瀚的贝克森林里找一棵树也是不可能的。

他们在榉树下的空地点燃了一小丛篝火,以便清洗和包扎伤口。看着小队里一个个流血受伤的战士,弗莱迪突然有些怅惘, 他想起父亲的话——“战场上并没有什么荣誉可言,战争本身便没有荣誉可言。”也许父亲是对的,出于对小镇上士官的憧憬,他才想要参军,可是这些年来,他又得到了什么呢?

一阵低沉的脚步声传来,弗莱迪想都没想就踢散了篝火堆,立马拿起枪朝向声音的方向。对方也发现了他们,一声枪响过后,两队人再次进入了战斗。

这是一场乱战,唯一能够依凭的,就是对方开枪那一瞬的火光。但没有人会在一个地方连续开枪,所以很多时候只能凭着感觉乱打。

弗莱迪听到身边一个又一个队友倒下了,也借着枪口的火光,看到那些倒下的高索人。这就是战场,除了你死我活之外,根本就没有其他事物可言。

双方的损失都很惨重,枪声越来越少,最后,弗莱迪只听到了一个沉重的喘息声。他用受伤的左臂艰难地抬起枪口,慢慢地对准那个方向。

他必须一击致命,因为,他不能确保自己还能再次举起手中的枪。

拉栓,瞄准,扣下扳机,在他即将开枪的一瞬间,一束光从榉树的树冠上照了下来。

透过微微弥漫的晨雾,透过榉树纷杂的树叶,光照到了他面前的草地上,草地上晶莹剔透闪亮着的,正是他们流下的血。

两个朝着对方举着枪的人同时放下了枪——不仅仅是因为他们认出了对方,更因为眼前的曙光让他们意识到,除了你死我活的战争,世界上还有好多让人值得留恋的东西。

翻越利比斯山,加入高索国军队,一步一步从底层摸爬滚打起来的林恩也没有想到,会在这个地方和老朋友以这样的形式重聚。林恩想,外婆说的独角兽,一定是存在的,当黑暗靠近人们的时候,它就以这种方式出现。

在那一天的贝克森林里,无数幸存的士兵看到了属于他们自己的、最美的曙光,高索人和普远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撤退。在将军筹划第二次进攻的时候,阔水市传来了停战的命令,原来,在露易丝公主的努力下,国王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高索人也不愿意在这样消耗下去,双方缔结了合约。

而在那一天的贝克森林里发生的事也被人们传扬开来,大家都叫它——曙光奇迹。

这是个很长的故事,我花了整整四天的时间才给小霖讲完,中间还给她解释了许多她不明白的东西。也许,她到最后也没有全部理解吧。
“所以,战争本身是让人绝望的,但它又能让人看到希望,对吗?” 她抓着我的手,问道。
“也许吧。”
我想,我只愿你永远不会触及那样的绝望,但即便不幸地遇到了,也不要忘记,在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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