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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名称: 合同效力实务研究
本公众号作者:张春光律师(电话:18818260136)。本公众号专注于各类房产纠纷、强制执行与执行异议疑难问题的实务研究。 张律师的个人专著:《二手房买卖疑难问题全解与典型案例裁判规则》、《执行与执行异议疑难问题全解与典型案例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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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民法典》中“居住权”的立法价值:离婚后负债,前配偶可否依据离婚协议排除执行?

合同效力实务研究  · 公众号  ·  · 2020-12-21 20:44
 郑重声明:严禁抄袭,违者必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本文作者:张春光律师【锦天城律所】业务领域:房产纠纷、执行与执行异议(之诉)电话:18818260136微信:chinazhang2014个人专著:《二手房买卖疑难问题全解与典型案例裁判规则》、《执行与执行异议疑难问题全解与典型案例裁判规则》《民法典》第366条至第371条对“居住权”做了规定,居住权保护的是居住权人最基本的居住利益,避免其“流落街头”,是对其“生存权”的保护。从这个角度讲,《民法典》中“居住权”的立法价值和《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第29条等关于案外人对不动产,尤其是住房执行异议的立法价值是共通的。 法律司法解释对于案外人依据《离婚协议书》对执行标的不动产提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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