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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终结后,单位为离职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要求返还吗?

兰台劳动  · 公众号  ·  · 2024-04-19 22:37
劳动关系终结后,单位无需为离职员工缴纳社保。实践中,基于各种原因,单位可能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仍为离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本文暂不讨论代缴社保合法性,重点讨论单位为离职员工缴纳社保的费用能否要求其返还。通过本文,笔者也想借此讨论社保关系不当得利的特殊问题。一、问题引入:同是用人单位代前员工缴纳社保,案件一法院以不当得利支持员工返还,案件二法院却认为不构成不当得利为说明类似案件在实践中的争议,笔者特意选择了地点同在北京的案件。(2023)京0112民初9088号一案中,通州区法院认为,原告作为用人单位负有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法定责任,劳动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被告在职期间,原告未按时足额缴纳被告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被告离职后,原告根据稽核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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