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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持有股份在婚后的增值及收益,非持股方可否分割?

新则  · 公众号  ·  · 2024-04-19 19:26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股权这一类个人财产,其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及增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这笔收益及增值是否属于自然增值。非持股方面临着举证不能的风险,可能因此在诉讼中败诉。”文|qinghualili来源|瑞清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股权这一类个人财产,其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及增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这笔收益及增值是否属于自然增值。如果持股方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也未利用股权进行再投资,仅仅是由于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变化导致股权价值提升,那么这部分收益及增值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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