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9日,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佳浩等12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协助组织卖淫罪、非法制造枪支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一案。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自2015年10月,被告人黄佳浩通过替他人解决纠纷、索要债务、占人头收费等敛财方式混迹社会。2016年起,黄佳浩先后与被告人陶某兵、严某龙、杨某、李某、周某军等社会闲散人员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行为。2017年7月以来,为获取更大利益、扩张势力范围、排除竞争对手、树立非法权威,通过录制暴力殴打他人、持刀集会、使用枪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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