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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深圳税务  · 公众号  ·  · 2019-07-04 18:14
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 享受主体 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 优惠内容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 如何享受 自行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个体工商户,应将以下资料留存备查:《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二、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享受主体 指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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