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桑坤犯受贿罪一案。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桑坤利用担任亳州市医药局局长、市药监局局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市招商局局长、安徽华仓国际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华仓国际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和单位在土地性质变更、土地收储、委托贷款、中药资质认证、承揽工程、机电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利用担任亳州市药监局局长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183.141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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