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中国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特定自由贸易区从事生物技术开发和产品注册上市,并允许设立独资医院。具体细节和条件将另行通知,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管并防范风险。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中国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
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在医疗领域进行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旨在促进医疗领域的开放和合作。
关键观点2: 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特定区域从事生物技术开发和产品注册上市
在特定自由贸易区,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所有经过注册上市和批准生产的产品,可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关键观点3: 允许设立独资医院
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等地拟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院。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将另行通知。
关键观点4: 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管并防范风险
试点地区的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宣传、对接服务,并及时识别、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文章预览
我国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 记者8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近日印发通知,明确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 在生物技术领域,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以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 所有经过注册上市和批准生产的产品,可在全国范围使用。拟进行试点的外商投资企业应遵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符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药品临床试验(含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药品注册上市、药品生产、伦理审查等规定要求,并履行相关管理程序。 在独资医院领域,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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