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太喜欢评论不同行业的两种形态,尤其谁灭掉谁,就像当初我在微博时候,很多人看到我就问,微信会不会把微博干掉。有“不服就干”的精神是好的,但是完全不同的2种社交工具,各有优劣,非要谁干掉谁,本身就很搞笑。且分析文章不少了。 没想到,昨天下午喜欢的一个球友说,你可以写啊。行!挽起袖子,站在广告主的角度,来谈一谈广告公司vs网红,谁更厉害。 激发起这个言论的,是IMS集团(新媒体服务提供商)老大李檬分享的一个观点,简单说就是:MCN机构/KOL有创意,有渠道,没有中间商赚差价,未来,传统服务模式广告公司、品牌代理公司,一定会被干掉李檬的部分观点我还是认同的,部分我是不认同的。 首先:MCN机构/KOL在崛起,并且开始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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