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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虚假病假,如何处理? | 威科先行劳动法库

威科先行劳动法库  · 公众号  ·  · 2019-01-14 15:03
作者 | 王素莹来源 | 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基本案情公司员工齐某于2016年10月分娩,休产假至2017年6月18日,此后齐某向公司邮寄了三张某医院的病假证明,称需要继续休病假。公司隧向该医院进行核实,发现齐某在请病假的日期内并无就诊记录。之后,公司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因齐某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系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与齐某解除劳动合同。后齐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仲裁委裁决驳回齐某的仲裁请求。齐某不服,诉至法院。裁判结果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公司作出与齐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否合法。公司提交了2017年7月3日、17日、31日的三张休假证明书原件,并向某医院核实了齐某在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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