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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白之年』胡同里的少年由夏过了秋

杂说舍  · 简书  ·  · 2021-04-24 18:26

这是一部费拉曼图写的小说,

名儿是「清白之年」。

文案一下子就吸引了我。

北京大杂院里,徐明海问秋实在看什么书。
秋实:“汪曾祺的「受戒」。里面的和尚也叫明海,喜欢小英子。”
徐明海又问:“那小英子喜欢他吗?”
秋实答道:“喜欢,她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受戒」我极为喜欢,汪曾祺更是不可多得的宝藏作家,完完全全戳中我的喜好。

我倒要看看,拉出这两座大山,到底写得如何。

然后一口气读了1/3。

有人说好文章看前三章就知道了,在这里我要解释一个误区。

这就如同高考800字看标题、开头和结尾一样。并非是其他部分完全不用看,而是定位、立意、结构、收尾是关键,基本可以确定文章的质量。

前三章也也并非定死了的前三章,后面胡乱写都没问题,只是说一个小说三章都让人一头雾水、毫无吸引力,那么确实不值得再继续浪费时间了。

而真正好的小说,当真是字字都是精华,让你眼睛定了、手僵了,身体飘了,不由自主地跟着进了那世界。

这部小说很好,但通俗小说自然比不了经典,毕竟也不是一个层面的东西,但这分外抓人就已经是很多小说比不上的了。

作者文学功底扎实,语言像汪曾祺,都是“大白话”,但却是有味道的“大白话”。

前期描写两个主人公的竹马时光,作者用了很细致的言语描写北京城、九十年代与两个少年,描写得太有趣,恨不得一秒魂穿回去。

8岁的秋实和妈妈终于摆脱了家暴父亲,然后回到母亲老家,北京。

在遇见10岁的明海第一面,敏感倔强的他就给人咬了一口。可谓是不打不相识,这一口让独生子明海彻底起了认他作弟弟,罩着他的念头。

于是从那天起,明海就真当起他的小家长来,事事疼着宠着他。

在相处中,秋实渐渐明白自己的心意,干脆又直接的他直接捅破这张纸,然后把明海彻底惊着了。

明海软硬兼施,无一例外都被秋实逐个击破。后来在亲眼见到秋实跟人打架,那种差点失去他的想法揪的心疼,他此时才明白自己“金玉其外”,独他一个是胆小鬼,还次次伤人心。

于是他珍重接下秋实那颗心,二人开始了表面“兄弟”内心“爱人”的关系。

「清白之年」与「碎玉投珠」是有共同之处的。

「碎玉投珠」书评↓:

汉白玉佩珍珠扣,只等朝夕与共到白头

两者都是因为某些缘故,一人从他乡搬到了北京大杂院,然后遇见了爱人。男主性格也有相似之处。但前者节奏更绵长,京味儿更浓,更重感情线。后者各方面均不错,有商业味。

二者也都有个最大的毛病,就是结尾过于着急。

「清白之年」前2/3可以打满分,但结尾却是狗尾续貂,太快了,明显没了前期娓娓道来的熟稔。

用一个个误会让二人相距千里,中间明海百般寻,秋实百般躲,二人以惊天的缘分错过几次。

直到再次用上帝自己都没有的运气相遇,二人在2008年奥运会竟然是邻座。于是表明心迹,干柴烈火,二人又在一起了,仿佛这十年没有在他们身上留下一点痕迹。

社会在变,人亦在变,这结尾让它一下子从高山落入盆地,很是痛心。

但这部小说依旧带给我很多感动,无论是私心还是事实,都是难以割舍的好作,单冲着开头都很值。

京味儿浓得几乎要从溢出来,字里行间也处处是年代感。

那年代真纯。纯的孑然一身苦守六十年等待爱人,纯的一生只爱一人死后海葬为寻那人,纯的相距千里、相隔十年心底永远埋藏着对方。

那年代也真好。是个没有互联网、直播、网购、外卖的年代。小孩儿们玩乐很简单,爬树、掏鸟窝。一起看看不懂港剧,但没关系,知道王祖贤靓,张国荣帅就行了,嘴里时不时冒一句“浪奔~浪流~”就更酷了。有时“黑”下老爸让买烟找的钱,买个冰棍儿、小人书。

这才觉出标题的妙来,当真是清白之年。

透过文字,看到了那令人怀念的时代,看到了那令人怅惘心痛的感情,看到了那永远洋溢青春的少年模样。

这是所爱的时代,少年与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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