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 助 类 别对我市科技型企业参加科技与专利保险给予经费支持。资 助 额 度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购买市科技局确定的当年度重点引导类险种的企业,按实际支出保费的60%给予补贴;对购买一般类险种的企业,首年按其购买该类科技与专利保险险种实际支出保费的40%给予补贴,以后年度按企业购买该类科技与专利保险险种实际支出保费的20%给予补贴。每年每户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申 报 要 求1.申报单位为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2.科技与专利保险实行一年一投,按年补贴,对采用一次趸交数年或分期付款方式的保险不予补贴。同一保单不得重复申请补贴。 3.对同一企业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申 报 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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