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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0000元现金无人认领,广东一地紧急寻人!

羊城晚报  · 公众号  · 广东  · 2025-05-23 14:42
    

主要观点总结

广东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发布关于无主财物的公告。公告称,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扣押了无主财物,包括人民币现金壹佰伍拾柒万元整。合法财产所有人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相关材料到新型犯罪侦查大队申报返还。若无人认领,该财物将上缴国库。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无主财物

广东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扣押了无主财物,包括大量现金。

关键观点2: 公告要求合法财产所有人进行申报

公告要求合法财产所有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身份证和合法财产证明材料到新型犯罪侦查大队申报返还。

关键观点3: 无人认领财物将上缴国库

如果公告期限届满仍无人认领,扣押的无主财物将根据相关规定上缴国库。


文章预览

5月22日,广东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发布公告称,该局于2020年3月30日上午在梅江区古洲路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扣押了涉案财物, 经调查,原主不明。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现将相关无主财物明细公布如下, 请合法财产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身份证、合法财产证明材料到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新型犯罪侦查大队申报返还事宜。 依法扣押的无主财物明细如下: 人民币现金壹佰伍拾柒万元整(¥1,570,000.00),均为面额100元的人民币现金钞票。 若公告期限届满仍无人认领,将视为无主财物,梅江分局将根据《无主涉案财物公告处置工作指引》相关规定上缴国库。 来源 | 平安梅江 编辑 | 林润祺 校对 | 彭继业 审签 | 岑杰昌 更 | 多 | 新 | 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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